中国中医理论认为,瘴气多指南方山林中湿热蒸郁能致人疾病的有毒气体,因为山中多为湿热,蚊虫较多,不适该当地天气的人多半会传染疟疾。在古代文献中,瘴气普遍存在于我国东南与西南区域,尤其是福建、广东、江西等地。
在古代中国,瘴气不光仅是一种疾病,而是更多作为一种文化概念被人们熟悉。瘴气其实是北方人们对南方区域的主观熟悉,这种熟悉多半是因为臆想而曲解发生,个中还同化着地区私见和族群漠视,本文从瘴气自己出发,以闽粤赣邻接区为例,商量古代烟瘴对社会人文成长的影响。
瘴气又称烟瘴,早见于《后汉书·南蛮传》:“南州水土温暑,加有瘴气,致死者十必四五。”《三国志平话》中记载:“言不闻蛮景烟瘴,芦水蜈蚣巴蛇,乃蛮地毒物。”闽粤赣毗区域多雨潮湿,天气酷热,是瘴气的多发区域。
瘴气是南方山林的有害气体,多发于春末到秋末时期,在更为酷热潮湿处所,瘴气一年四时都有。迄今为止,关于瘴气与瘴病事实是什么疾病,学术界尚未统一说法,只是笼统地注释为罪行疟疾。中国古代关于瘴气的记载好多,古代文人也对瘴气的形成原因做出了诸多猜测。
有的认为“岚雾作瘴”,就是山里的雾气积结不散引起的瘴气,这是遍及的说法;还有人认为“也许瘴之本,必由虫也。”,认为“虫”是瘴气形成的基本原因。尽管在中国古代,瘴气的形成原因成谜,然则瘴气导致的究竟只有一种,“不习而冒之,辄病而死者什常七八。”就是生疏之人最易为瘴气所伤,甚而丧命。
然则从文献资料来看,值得光荣的是,跟着时间的成长与区域的斥地,瘴气随之渐少,人们对瘴气的熟悉也在增加。
然则对瘴气固有观点却一向存留在人们记忆中,甚至影响人们对情况及人群的熟悉。中国古代认为万事万物皆有阴阳。这种二元对立的概念一向影响传统文人对事物的见解。他们认为人生来就禀着阴阳之气,这种阴阳之气不克偏驳,它甚至影响到人们的德性。
古代的人们所栖身的情况发生的阴阳之气,对人有着决意性身分,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对于烟瘴偏颇的懂得,让人们对于烟瘴之地存在着必然的曲解,甚至对烟瘴之地的居民也发生了漠视,认为他们:“急则来归,缓则叛去,”如许的行为毫无诚信可言。“原臧温暑毒草之地”,“与禽兽处”,与禽兽一般未开化。
这些“西南诸戎狄”在华夏统治者眼中,“狼子野心,冥顽不灵。”“反复不定”、“阴暴虐辣”。如许赤裸裸的漠视,在中国古代文献中习以为常。烟瘴首要发生的东南及西南区域被人们如许所歪曲,其首要原因照样以儒家礼制为准则的华文化统治政权对于南方的地舆特征和种群特征的错误熟悉。
“烟瘴”,更多的施展的是一种刑法,而不光仅是瘴气自己。烟瘴之地便特指中国古代西南方远区域。在古代尤其是明清时期,烟瘴常作为发配重犯之所。烟瘴起原于陈旧的军流刑,在明代“烟瘴”一词已经作为一种测量罪人发配距离的尺度了。
明代《刑令》有一条划定,“凡是官员贪污反水流刑的,不管是在江南照样江北,都要发配至广东、广西、福建三处的龙南、安远、汀州、漳州烟瘴之地安置,而上述的烟瘴之地四周州府有人贪污的均发配至北部边塞处所。”由此可见,“烟瘴之地”已成为一种固定的流放科罚。烟瘴与极边一般,成为军流刑中最重的科罚。纵观明清史料,烟瘴流放所在多为两广、云南、贵州、福建及江西南部等地。
但在烟瘴成为正式的军流刑之前,早已让中国古代人们谈之色变。闽粤赣邻接区作为烟瘴区域,华夏汉人至此,多有意外。历时遗留的好多文字中充溢着悲痛、可惜、疼痛、哀怨的情绪。
瘴气、蛊毒、卑湿、毒虫、溽热如许描述几乎成为这一区域的标签。汉代时,人们就认为“江南卑湿,丈夫早夭”。元代的刘鄂曾有诗曰:“前人号瘴乡,于以待贬迁”。明代叶权就说:“岭南昔号瘴乡,非流人逐客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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