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写文字谓之佣书”
,这是我国古代对拥书这一职业最早的注释,拥书如同工匠一样,其首要工作就是抄书,在我国古代,书籍的复制流传离不开拥书的辛勤工作。但陪伴着宋代印刷业的普及成长,出书业正式形成,对以抄书为生的拥书职业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抄书市场缩小致使拥书职业起头转型,即除传统的抄书之外,还被付与了更多新的本能。
(古代书籍)
一、宋代佣书的变异更新
拥书职业的变异更新,该当以宋代为分边界。
宋代以前
在宋代以前,拥书的首要本能就是抄书,在手本时代,拥书就相当于印刷机,负责抄写复制文本,以此获取收益。拥书职业在第一次被记载是在东汉,其被记载的第一人也是最出名的一人就是有名史学家班固的弟弟班超,班超一家是极其贫寒的,然则他经由拥书这一职业达到了供养自身和孝顺母亲的水平,在注重孝道的古代,班超被后世拥书爱崇。
(班超铜像)
认识最初拥书这一职业的界说之后,不难看出拥书就是抄书者,然则有趣的是,拥书所接的义务中,抄写典籍所占的比例并非是最大,他们更多的是为寺院抄写佛经,唐代的王绍宗可谓专业抄经:
“少好学,遍览经史,尤工草隶。家贫,常佣力写佛经以自给,每月自支钱足即止,虽高价盈倍,亦即拒之。寓居寺中,以悄然自守,垂三十年。”
当然,除了抄写书籍之外,拥书也承接其他文字的抄写义务,在唐代就有如许的例子,例如:
“
当承平之时,卿医生家召佣书者,给之纸笔之资,日就中书录其所命。每昏暮,亲朋后辈,相与候望,以其升沉,以备于祝贺。除书小者五六幅,大者十有二三幅。每日断长补短,以文以武,不啻三十余人。一岁之内,万有余众”
宋代之时
得益于宋代印刷业的成长,书籍的流传更为轻易,然则轻易书籍流传的同时,却对拥书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最显着的施展就是抄书市场的缩减。
不外即使是抄书市场的缩减导致拥书行业在这一方面的生存空间被压缩,抄书也仍然是拥书最首要的买卖之一,至于为何会如许,这个中便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一就是因为在没有需要使用印刷的书籍上,抄写仍然是复制图书最为主要的方式,其二是前人强调抄写便于进修和增加记忆,所以在念书人进修的过程之中,抄写经典书籍任然是他们的必修课,例如司马光,在六十岁时已有高官厚禄,若是想阅念书籍有好多种方式,然则他却仍然对峙抄书不辍。
(司马光画像)
当然,在这种大情况下,拥书职业必定会发生改变,除了抄书之外,拥书还拥有了新的本能,那就是文字写作,拥书的界说由抄书者酿成了写书者,他们平日自办商铺,或许直接作为富贵人家的专属写手,起头承担文字秘书一类的工作。
二、宋代佣书的文书办事
拥书这一职业在宋代最为显著的转变就是不在单一的执行抄写义务,而是增添了代笔类的文书办事,个中最为首要的是为涉官文书和民间社会生活的拥书办事。
涉官文书
宋代拥书为了更处所便的开展这一买卖,自发地创办了
“写状钞书铺户”
,简称书铺,以此来承接涉官文书买卖。因为该商铺承接的是涉官文书这一对照严峻的买卖,所以书铺的创办也是要经由本地官府的严厉审查与审批的,而审查最为注重的一点就是创办书铺拥书人员的及格性,划定必需清白且需要有内陆担保人。
书铺承接的涉官文书又分为四种。第一种,司法文书。拥书承担诉讼类的文字,有些区域的官府和本地书铺甚至有较为慎密的合作,划定所有的诉讼类文书必需要经由书铺且
“不经籍铺,不受。”
其目的是为了行使专职人员规范诉讼类的司法文书,减轻官府肩负。
第二种,上书奏状。在京师,宋廷专门设立这一类书铺,以接管来自民间各类诉状,书铺变为各色人员代写上书奏状,然则因为书铺中的拥书多注重义务数量以求取利,从而便发生了只如果客户有需求,拥书就代笔的状况,完全不管事实,只图收费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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