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西汉的官员选举制度!,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汉初,西汉官员的选官制度主要依靠“任子”和“赀选”制。
“任子”是汉初选官、任官时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被明确于西汉的律法条文之上,《汉书.哀帝纪》载:“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颜师古注:“应劭曰:‘任子令者,《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不以德选,故除之。’任者,保也。”
“任子”是西汉二千石以上官员专属的一项特权,始于文帝时期,“及孝文帝即位,盎兄哙任盎为中郎”(《史记.袁盎传》),这是西汉关于“任子”为官的一条最早的记载。
“任子令者,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就是说官秩在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只要任职满三年,皆可推荐子孙一人为官,在这之中朝廷不问子弟德行、才干如何,只要推荐就能直接被选为“郎官”。当然如果是功劳特别卓著的文官武将或是皇亲国戚,他们可荐举子孙两人或数人以上为“郎官”,如平陵侯苏建,他三个儿子都因“任子”得“郎官”职,再如武阳侯史丹,他的九个儿子也都因“任子”相继得“郎官”职。
“郎官”就是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官职的统称,汉时“郎官”属郎中令(武帝改光禄勋),主要职责就是“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汉书.百官公卿表》),亦也作为皇帝的顾问。因郎官多是天子的近臣,所以极易得到皇帝的宠信,因此非常容易获得高位,如武帝朝丞相田蚡,他就是“郎官”出身。
当然大多数依靠“任子”的“郎官”职的贵族子弟,若想获得正式的官职,还得需要进行考核,当时“郎署”每年都会对“郎官”进行考核,考核优异者大多可直接出任地方县令、长(《汉书.董仲舒传》载:“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之职,或是升任更高的职务,如武帝时期,李广之子李椒因“任子”得郎官,后考核优异就直接升任代郡太守,成为地方上的封疆大吏。
因汉初郡太守、九卿有不少都是由“郎官”升上去的,因此当时“任子”可以说是二千石以上官员子弟入仕做高官的最快捷径。
“赀选”是文景时期所推出的一项面向全国的选官制度,如果说“任子”是贵族子弟入仕的最快捷径,那么“赀选”就是地方富豪子弟入仕的最快捷径。
“赀”通“资”,意指财货、资财,所谓的“赀选”就是凭财产多少来做官,汉初除有市籍的商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犯贪污罪的小吏)外,只要满足相应的财产条件,然后向政府缴纳一定数量的钱财,就能有做官的资格。如文帝时期廷尉张释之就是靠“赀选”入仕为“骑郎”(《汉书.张释之传》载:“以訾为骑郎,事文帝”),然后逐渐做到了九卿之位。再如景帝时期司马相如也是靠“赀选”入仕为“武骑常侍”(《汉书.司马相如传》载:“以赀为郎,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
汉初,需资财达十万钱才可任“郎官”,而后因景帝认为“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宦,无赀又不得宦,朕甚愍之。”(《汉书.景帝纪》),就是景帝认为汉初用家产十万钱来限制富豪子弟为官有点苛刻,尤其对廉洁的人更是不公平,如按原规定商人有钱不得为官,廉洁的人没钱也不能为官,这就等于是彻底的堵住了廉洁的人想为朝廷效力的道路。
所以在后元四年,景帝下诏:“赀算四得宦,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汉书.景帝纪》),就是后元二年以后,只要资财达四万钱,然后缴纳少量的资产就可为“郎官”,借此避免让廉洁之士不得其职,而让贪夫久据其位,自此家产达四万钱即可参加“赀选”。
当然,相对于不问德才的“任子”,“赀选”的条件算是十分苛刻的。
首先,“赀选”者必须拥有雄厚的资产,颜师古言:“赀,财也,以家财多得拜为郎也”,就是说你要想“赀选”,你家就必须有钱。如此,文景时期家产必须达十万或四万钱才有“赀选”的资格,而后在做“郎官”期间,他们每年都还需要支持一定的钱财来供郎署使用(《汉书.杨恽传》载:“郎官故事,令郎出钱市财用,给文书,乃得出,名曰山郎”),同时还得自备鞍马、服装、兵器等一切物品(《史记.田叔列传》载:“其后有诏募择卫将军舍人以为郎,将军取舍人中富给者,令具鞍马、绛服、玉具剑,欲入奏之。”),如此当时参加“赀选”的费用绝对是一般家庭所不能承担的,“赀选”者必须拥有不菲的家产才能支撑为官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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