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古人很注重道德,因为在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内,儒家思想都被奉为正统,儒家思想的核心即为“仁”尽管儒家思想在一次次的改造中与孔子的思想已经大不相同,但在实施过程中,相似的东西还是很多的。
算起来,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将保护动物纳入法律的国家,受保护的动物主要就是牛和马等经济类动物。
《礼记·王制》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
《汉律·九章》载:“不得屠杀少齿,违者弃市。”
《唐律疏议·卷第十五》载:“官私马牛,为用处重,牛为耕稼之本,马即致远供军,故杀者徒一年半。”
自西周至清朝,历代法律都严厉禁止任意屠宰牛,西周时期连诸侯都不能无故杀牛;汉朝时不准杀少壮之牛,违者砍头;唐朝杀牛马者要坐一年半的牢。
基本上帝制时代的牛都在官府处有备案,除非牛年老体衰,无法耕作的时候,牛主人向官府提出申请,经过许可后,才能屠宰,且只有牛肉可以吃,牛皮、牛筋都必须上交,因为牛皮可制盔甲,牛筋可做弓弦,牛骨可熬制胶,也是制作弓箭的材料。
在法律之外,民间也广泛流传偷牛贼、杀牛者的悲惨结局,杀牛和吃牛肉不仅违法,而且是极不道德的行为,要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
这种待遇,几千年来只有牛和马拥有,猫和狗没有,为何?因为猫和狗没有必需性,即对社会和国家乃至百姓个人而言,它们不是必不可少的。
古代是农耕社会,铁犁牛耕出现后,牛就是最重要的是生产工具,杀牛吃牛无异于破坏生产工具,对于一个以农业为本的国家来说,这是自掘坟墓。战马则是交通运输工具和战略物资,无故杀马必然对战争和交通运输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而且养牛和养马的投入都很大,杀来吃肉得不偿失。
简而言之,牛和马一个是生产工具,一个是交通工具、战争工具和运输工具,都有很重要的作用,相比之下,狗的作用是狩猎和看家,猫的作用是捕鼠,在那个人都吃不饱的年代,除了达官贵人,没人会将他们当做宠物养,而且他们繁殖快,一胎好几只,成本的低廉和作用低下使得猫狗被端上餐桌,不过猫肉远不及狗肉普及,可能是味道的原因吧。
杀狗吃肉不会对个人、社会和国家造成什么不利影响,法律自然不会进行要求,历史上少见的禁止杀狗是因为属狗的宋徽宗胡闹,同类型的还有属猪的明武宗禁止杀猪,都很短暂,而且极大地影响到了民间生活,这两种主要肉类不能吃,百姓都吃素不成?
古代对于牛的保护跟今天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如出一辙,我们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因为生物多样性没了,人类也差不多玩完了,这是跟人的利益休戚相关的,我们是人,自然一切以人的利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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