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媛媛是原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12年11月23日,郑媛媛的一组大尺度不雅照迅速引爆了网络。该套图流传10天后,署名马申科的网民在贴吧里发布了题为“致全体网友的一封公开信 《济宁郑媛媛艳照门事件》作者”的帖子,文本内容讲述了事件的经过。
作者自称是郑媛媛艳照门事件的始作俑者,也就是照片中的男主角、与郑媛媛交往了近两年的男友马申科,文中详细讲述了事件的经过。马申科向郑媛媛及其亲友道歉,并坦承事件发展超乎他最初的想象,“关于发帖的原因是感情纠纷,是我们俩个人的个人原因,没有其他的背景。大家也不必再做各种古怪的推测和臆断。”
郑媛媛不照雅原图照片是一位女子与一位男子,女子全裸上半身,下身仅穿一条内裤,一只手抚摸自己的胸部,另一只手扶着男主角的下体,女子郑媛媛和男子马申科瞬间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
事件结果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回应此事说,郑媛媛是该校普通教师,目前已被开除团籍,离开学校。此事是因为郑媛媛与男友产生感情纠纷,男友为了打击报复,将其照片传至网上,纯属私人事件。事发后,郑媛媛男友马申科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0天。目前,马申科已被释放,并在论坛发布道歉贴。
26日下午,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回应称,郑媛媛并非网传的“团委副书记”,被曝光的照片系遭前男友报复。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回应称,郑媛媛并非网传的“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副书记”,而是该校普通教师,不在团委工作。事发后,郑媛媛已被开除团籍,并已经离开学院。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回应称,因感情纠纷,郑媛媛前男友为打击报复,将照片传至网上,该事件纯属个人行为。据称,事发后,公安机关已对该男子进行了治安处罚。
网友评论@东方一骏:如果报道属实,郑媛媛的前男友道德太低下了!不能终身在一起,看在往昔也应祝福人家!
@沧浪之水:公道自在人心,网络也是理性占主流,看到对郑媛媛事件的评价就是最好的证明。
@飞翔:本来郑是受害人,怎么还被开除团籍啊,那也并不是不雅照,只能说是私密照。学校的做法太让人费解了。更不能因为这事解职。
@崂山小松:为郑老师感到惋惜和庆幸。惋惜的是好好的工作丢了,庆幸的是这样变态的男友离开了自己!别泄气,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加油!
@大开心:这种犯罪处罚的太轻了,只是拘留10天,却毁了受害人一生。什么时候能修改这条法律?
@亦真:我们还是要理性地从法律角度来思考一下,如何保护个人的隐私权。
@珠江水月:既属个人行为,那么与她的团籍何干?个人行为和工作岗位又是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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