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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持续了一千三百多年。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成三元。
科举制度被西方文明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以考试选拔精英人才,追求公平公正,为各阶层的流动上升或下降提供阶梯,破除了“一代为农,世代为农,一代为官,世代为官,王侯将相有贵种”的不公。虽然站在现在的角度来看,科举制有很多不完备的地方,但也是古代封建王朝提供给底层百姓的一条通往高层的便捷快速道路。所以,不少考生“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朝金榜题名。”
这样的考试必定是受到百姓高度关注的。孟郊一首《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更是流传千古,道尽考子心酸。然而有考试就不会缺少作弊,自从隋文帝建立科举之后,各种各样的作弊手段同样也登上了中华历史的舞台。
在古代,一般有四种舞弊手法,“通关节”,“枪替”,“冒籍”,“夹带”。首先,在科场舞弊的种种手法中,“通关节”是最为普遍也是最难禁止的一种。所谓“通关节”,就是所谓的“走后门”,指考生通过贿赂考官或与考官拉关系,使其把自己的卷子评高分或者在考场中,让考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甚者还让考官给自己代写,最后金榜题名。
“枪替”,即找人替考,通过化妆,易容,贿赂的手段,就可以让法官网开一面,受雇替考者称“枪手”。“冒籍”指的是考生冒外州、县的籍贯参加考试,增大录取机会。“夹带”也就是打小抄。
那么舞弊的考生被发现后会有什么结果?在古代,对于考试作弊行为最常见的处罚就是罚科,也就是在一段时间内取消考生参加后面考试的资格。明朝魏忠贤的爪牙之一田吉,在参加殿试的时候就曾经夹带,结果被罚不能参加后面的三届科举考试。一直过了十多年他才再次考中进士。
罚科只是较轻的处罚,如果是在特殊情况下,后果就严重了。例如,明代就曾严打考场作弊,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夹带的,在考场上跟人换卷的,要发配边疆。期限是三届科举考试期满后剥夺士子身份,贬为庶民;如果作弊的人是官员,直接贬为庶民。著名的大才子唐伯虎就是因为疑似作弊而被永远剥夺了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在清朝的时候,多次出现科场舞弊大案,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例如顺治年间的"丁酉科场案"。顺治十四年,江南举行乡试,乡试主考官曹本荣,李振邺、张我朴等人为了巴结权贵或收取好处公然按照拟定好的名单发榜,导致众多考生不服,大哭文庙。这件事儿惊动了顺治皇帝,考官和行贿的考生全部被处死。
至于其他被录取的考生,考试成绩全部作废,一律重考。在考场上,每个考生身边有两个全副武装的士兵监视,还摆出了刑具,威慑企图作弊的人。重考的时候,如果答卷答得不好,视同上次考试作弊,要重打四十大板。
而最惨是雍正对科场舞弊案进行了还要严厉得多的处罚。按照清代的制度,考生舞弊的,考官也要承担失职责任.轻则停发工资,重则降职。可是,雍正年间的一位主考官俞宏图因为治家无方,家人收受别人的贿赂,泄露了考题俞宏图虽然不知情,但还是被判处腰斩。可怜的俞宏图在铡刀下断成两藏后还没咽气,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一口气写了七个“惨”。
雍正虽然行事暴虐,可是也经常事后懊悔,看到这种场景,于心不忍下旨废除了腰斩这种酷刑。这位考官虽然死无全尸,也算是死得其所,重如泰山让后代无数人免受了腰斩的酷刑。
如今,早已没有了科举制。高考作为更公平更公正的考核方式,为所有学生提供一个继续深造的途径,是每位学子的机会。由衷希望每位学子都专注于自己的学业,不要去想着高考舞弊这样的行为,也希望高校可以吸纳到真正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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