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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政变之后的董元醇,最终如何了?1861年11月2日(咸丰十一年玄月三十天),两宫太后与恭亲王奕?等结合策动了“辛酉政变”,肃顺等赞襄政务八大臣,或被杀头,或被赐自杀,或被发往军台效率,或被撤职。两宫太后得以垂帘听政,把握了清廷的最高权利;恭亲王奕?受命为议政王,在军机处行走,补授宗人府宗令和总管外务府大臣等,旋又授以亲王世袭罔替;其他官员亦多按照其功劳巨细辨别予以擢升,如原鸿胪寺少卿、军机章京曹毓英,因不竭向北京的恭亲王奕?等传递热河的政局变革,立有大功,被擢升为军机大臣。那位争先上奏折,请求两宫太后权理朝政,并请简用恭亲王奕?参与最高权利,“辅弼统统事件”,为两宫太后和恭亲王奕?篡夺最高权利立下汗马头功的董元醇,于辛酉政变前被以“莠言乱政”之罪,发往军台效率。但还没有及起行,即已产生了政变,故此,董元醇逃过发遣一劫。
辛酉政变后,董元醇从从五品的监察御史,迁升为正五品的工科给事中。辛酉政变后的第七天,即11月9日,工科给事中董元醇曾以“现闻仓场侍郎”德全、廉兆纶等人,不单未“将运米拖延之车户头役邢文富定罪”,未将其人今年已领金钱“迫令赔办”,反而“又发给银八百两”,预付了来岁应领金钱等事,奏请清廷予以查究。
此事,以清廷“著德全、廉兆纶疾速大白回奏”,及德全等人以所发银两,为“发给大通桥车户银两”,并不是发给邢文富的来岁预付金钱而了事。11月28日,以礼亲王世铎为首的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等文文官员合计200余人,结合上陈,并附议定的太后垂帘章程11条。董元醇固然亦列名其内,但仅仅是徒壮气势循例的列名罢了,能够说有他少量,无他很多,不具有任何一点非凡的政治意义。
1862年1月9日,董元醇仿佛是为了可以再次惹起最高统治者的存眷,以工科给事中的名义上陈了。该折之始,即不无表功之嫌地说,“前八月内,臣敬陈鄙见一折(即其1861年9月10日所上),仰荷皇太后、皇上明断实施,此刻权奸既诛,朝廷清除,中外臣平易近,无不称快,此皆皇太后之明,皇上之福也”。可是,臣在前一奏折衷,曾哀求于朝廷大臣中为天子简选徒弟一事,“至今未见简派有人”,而“明春皇上即宜兴学念书,不容再缓”。于此,臣本“不敢妄参末议”,可是,“人臣事君,苟无益于国度者,当各抒己见”。董元醇在奏折衷提出为小天子载淳简选徒弟的准绳,该当是“以德性淳厚为先,而才干之士,无足取也”。
为此,他居然不避“妄参末议”的僭越之嫌,保举左都御史倭仁、大学士祁雋藻、翁心存,吏部尚书许乃普等人,可为帝师之选。可是,董元醇此奏,并未见清廷有何反响。约莫于1862年6月(同治元年蒲月)当前,董元醇更名董元章。盛康编纂收录董元醇的时,亦将其名改成董元章。至于其因何缘由更名,我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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