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自隋朝建立以来,经过不断地进展,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取仕制度,区别有童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探花、榜眼、状元八个等级,而且还要经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等六个阶段。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探索一下秀才在历史科举考试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秀才原来指称才干秀异之士,不过在东汉时期,为了避讳汉光武帝刘秀之名,所以特将秀才改名为茂才。然后,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秀才却变成了举荐人才的科目之一,而后到明清之际,秀才则专指府(或直隶州)学、县学的生员。但要说起秀才的地位,与举人相比,则是非常的尴尬,因为它正处于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虽说秀才不能成为官员,但也比一般老百姓待遇更高一些。
比如朝廷虽然没有赋予秀才官员的身份(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但也免除了秀才与他妻子的赋税徭役,这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可是压死骆驼的最终一根稻草。不仅如此,如果秀才选择回家务农的话,一年的收成可以完全收入自己的粮仓之内,不必像一般百姓一样只能留下仅够自己活命的口粮。除此之外,朝廷还会赋予一些补贴给在府试中排名靠前的秀才,而且还会按月发放一些粮米。
不过,要是有一些秀才实在放不下自己的身份去务农的话,他们还可以被一些大户人家的私塾请去给自己家的孩子启蒙教书,这份工作的酬劳还不低呢。尤其是在教书的过程中,假如能教出比自己更为优秀的学生,那么他本人也会在自己家乡获得更高的名望,这显然能增加自己的一部分收入。
最终就是私塾与书院这种地方,教书先生的竞争可以说是非常激烈的,因此在明清之际,一些极为优秀的秀才则是被推举去官府中担任书吏、幕僚这类文职工作,固然他们并不能像举人那样有正式的级别和编制,所以待遇方面虽然不错,但有时候却是不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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