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水浒传》里,张都监曾经要把玉兰许配给武松为妻,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武松开始是拒绝的。拒绝并不是因为喜欢或者不喜欢,仅仅是“量小人何者之人,怎敢望恩相宅眷为妻?枉自折了武松的草料”。但是张都监坚持要给,武松也就接受了。
注意,这个过程之中,并没有武松与玉兰的交流。武松的深受感动,完全是冲着张都监去的。而玉兰心思怎么,情愿不情愿嫁给武松,知道不知道张都监要陷害武松,在作品里没有一个字的表现。
武松因为“知遇之恩”,又是酒酣耳热的情况之下,听到有人喊“捉贼”,即将想到“都监相公如此爱我,他后堂内里有贼,怎么不去救护”。要知道内外有别,如果不是刚刚把“宅眷”许配给武松为妻,那么以武松的精细,未必会擅入后堂。那么,张都监的陷害之计,就不能实施了。
张都监污蔑武松偷盗,要有人证物证。人证是大家都看到武松提棒来到后面,物证是他行李中有“约有一二百两赃物”的“银酒器皿”。
武松受张都监宠幸,常常有人求他办事,送了很多礼物。但这“银酒器皿”,并不是武松收到的礼物,因为武松“见了,也自目睁口呆,只叫得屈”。这就是“大额财产来历不明”了。
这固然是张都监派人塞到武松箱子里的。而要塞到武松箱子里,必须有做案时间——跟张都监喝完酒回来,提到“开了门”,显然武松平时是锁门的。如果撬门擅入,一定会留下痕迹,引起武松的怀疑。所以偷放赃物,是在武松提棒去后堂的这段时间里。
这里有一个详情,可能被很多读者忽视了——如果真的是读者的话。毋庸讳言,很多人了解《水浒传》,只是看影视剧,或者干脆道听途说,读过原著小说的不多,认真读的更少。
认真读书的话,从武松往后堂跑,到进入花园被,中间有一个小情节:“只见那个唱的玉兰,慌慌张张走出来指道:‘一个贼奔入后花园里去了!’”
看了这个情节,你还会认为武松真心喜欢玉兰吗?武松还会真心喜欢玉兰吗?不管她心里如何想的,事实上她是与张都监合作、陷害武松的帮凶。
在小说《武松演义》里,增加了玉兰的心理描写:她艳羡武松,有心委托平生,但是受张都监指使,不得不骗武松进入后花园,事后非常懊悔。于是在武松血溅鸳鸯楼的时候,她向武松表白并忏悔。最后投井自尽。
《水浒传》不是细腻的爱情小说。就算是爱情小说,除了脑残,谁也不能原谅“我爱你,但我听命于人,不得不把你往死里害”。就是法律量刑,也是以行动为重要依据,不看“我其实是想着”的。
武松不是恋爱脑,也不是公正的法官,他只是在社会的压榨中奋力求生的一般人。他也只会看对自己有恩还是有仇,而不会考虑“她是不是爱着我”。玉兰是把他往死里害的,玉兰就是仇人。
血溅鸳鸯楼时,武松的报复目标是张都监,其他的丫鬟仆役全都可算无辜。但是为了行动保密,为了争取较多的逃亡时间,武松把所有的目击证人全部赶尽杀绝,一个活口也不留。
无辜者都要杀尽,何况是仇人玉兰?
不要一看到英雄美人,即将奋不顾身地冲上爱情的不归路。本来在生活里,在社会上,在生与死、利与害的决择中,漂亮的女人,并没有太重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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