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子在健康检测期间外出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属于不配合疫情管理的情形。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因为该女子不配合疫情管理行为,造成了新冠疫情的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还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此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该女子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8月10日,杭州市确诊1例由美国入境的无症状感染者金某某。疾控部门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金某某入境集中隔离解除后,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有外出购物、旅游行为,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目前已对流调确定金某某的密接、次密接者全部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相关风险人员实施日常健康监测,上述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异常情况。对金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场所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当地公安部门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无症状感染干嘛还要解除集中隔离?
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观澜社区对金某某落实管理要求不到位,造成管理对象擅自外出,产生涉疫风险。钱塘区有关部门对该社区主要负责人漏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金某某健康监测联络人诸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判刑
同类事件频发,还是处发力度不够!同类问题应该严惩,不是拘留5天就够了,应纳入刑法,判行!在食品安全应向泰国、新加坡学习,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抓起来判刑!这应该属于故意传播疾病[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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