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办事就要有契约精神,签了字了就要认。但是周女士却说签协议的时候,律师拿给她十几张纸,她压根也没怎么看,直接就签字了。这就是现在国人很多人都会犯的一个毛病,不注意看协议。话又说回来十几页的字,仔细的研究的话可能没个一两天时间看不透彻的。协议最关键的一条内容,其实就是费用,这一点律师应当提前说明。如果事先只字未提,事后却说按照合同办事,那这律师肯定有坑人的嫌疑。周女士说只注意到合同上有一个保底5000元的费用,她就以为律师费也就5000。可能国外的影视剧看多了,看惯了那些天价律师费,有的官司索赔千万的,律师费能占到一半。不过话说回来,中国的国情跟国外不一样,在国外一场官司打的怎么样,可以说律师占了决定性的作用。有一个好律师能找到法律的空子,甚至能把一个死刑犯给弄得无罪释放了。但是这种情况在中国不可能出现的,律师再有才,再有能力,也都是必须按照法律来办事,不可能让律师去钻了法律的空子。所以说白了,在中国律师没有国外的律师那么值钱。曾经还看过一起案件,一个农民工索要工资,180万的工资要回来以后律师拿走了一半当律师费,这肯定就过了。这种做法有悖于中国的国情,在国外可能所有职业当中除了政客以外,律师的名声是最臭的,人们都觉得这律师只要给钱什么事都干。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二零一八年美国人打官司就花了1万亿美元。而同年中国全国的所有律师费用加在一起不过400亿人民币而已,还不足美国的1%。律师费,真心没必要向美国看齐,那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儿。
这算不算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女子和丈夫婚姻走到尽头觉得过不下去了,起诉离婚。为分到更多婚内财产请了律师,律师的合同上写着律师收费按获赔数额的10%计算,女子当时只想着怎么在丈夫那里拿更多钱,于是签下合同。当离婚分得200万,要付20万律师费的时候她觉得律师费太贵,后悔了!是律师狮子大开口还是女子过河拆桥?白纸黑字的合同,网友怎么看?
虽然听来,一场离婚官司20万的律师费,的确有些高昂,但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讲,也没有问题。问题可能出在当初签订的合约的公平性上,如果加上一条:律师费的下限和上限金额,可能就更合理一些。事已至此,不知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相关规定。只是觉得,从律师方面来讲,可能适当降低收费来终止纷争,也并不吃亏。
离婚请律师这么大的事都不事先谈好价格的吗?还是觉得自己顶多分十几万几十万所以就算要收10%的赔偿金作为律师费也无所谓?签合同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只要精神没有问题,只要确实是自己亲笔签名,那么法律上来说就当她已经知道并认可合同内容了。就当花钱买教训吧,不然的话,白纸黑字还想赖掉律师费,怕是想当然了。
律师的收费不可能有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再说每一起离婚案件当中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律师要提供的服务项目也不同,离婚请律师的时候,肯定是要考虑一下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在打离婚官司之前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按10%收取律师费,女子当时也无争议,分到的财产越多要付的律师费越高。离婚财产顺利分割了,女子翻脸不认账了,不讲武德,如果不履行合同条约下一场官司又等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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