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你是原告,你要求离婚,你证明不了感情确已破裂,那法院只能驳回。“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这句话看似合理,你看哈,打人本身不等于感情破裂吧?出轨本身也不等于感情破裂吧?那不就是没有完成举证吗?感情破裂这事完全证明不了啊,原告提交的证据都只能证明客观上的事实,而感情确已破裂,却是个主观上的判断。原告提供再多的证据,法院依然可以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这种多次提请离婚被驳回,难道是想等丧偶了才结束这段冤孽吗?
来数一数陈定华的恶行: 1,嗜赌成性,有家暴史。 2,砸律师车、威胁法官和承办人员。 3,一旦离婚,要报复社会。 4,上门殴打岳父至其左眼受伤。 5,离婚期间被拘留3次(其中有因赌博被拘留) 6、法院因他2次下达对宁顺花人身保护令。 一个对公对私都存在危险的人,不明白法院为什么要屡屡驳回宁顺花的离婚诉讼。只要陈定华和好意愿强烈就得让宁顺花牺牲一辈子的幸福? 《民法典》第1079条对于诉讼离婚中,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应当准许离婚的条件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有一条明确指出,实施家庭暴力丶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者,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这个案件经报道后,司法能还宁顺花自由身,莫让离婚案成为家庭悲剧!
这样的情况法院怎么会驳回离婚请求呢?男方不务正业酗酒赌博没有工作还家暴,谁跟他过得下去,就算男方和好意愿强烈,也不能这样忽略女方的权益啊!
女子发短信向陈定华表示愿意给其机会和时间?这短信是什么时候发的?如果是闹离婚之前发的,根本就没有可信度。一个多次家暴,恐吓,威胁他人,脾气暴躁,性格火爆的人,是怎么能让周围亲朋好友,妇联专家等信服,而不支持他们离婚呢?真是匪夷所思,令人惊奇。还有这证据,人身伤害都不够证明感情破裂?
女子5年4次向法院提出离婚均被驳回,法院的回应是感情没有破裂不准予。感情如果不破裂又怎么能4次提出离婚?陈定华曾经宣扬,一旦离婚就要报复,向全村、公安局发过誓的。他镇住了所有人,即使被拘留过3次,被下发过2次人身保护令,可是他就是不同意离婚,任何人都对他无可奈何了,村委会甚至还主动为他介绍女朋友被他拒绝了。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能把这婚给离了,把他给制服了?简直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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