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出事就说自己有精神病,精神病真的可以成为免死金牌吗?事发地点没有监控,也几乎没有目击证人。希望有关部门早点把鉴定结果公布,还公众一个解释。
如果该男子经鉴定不是精神病的,那么其行为性质实在是太恶劣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唉一出问题就说自己有精神病,有精神病怎么不自己打自己呢?抢别人的手机还逃跑了,被阻拦还知道把人往水里按让人窒息,这会是一个精神病人有的逻辑?昨天看到评论也是关于被精神病殴打的事情,接孩子放学走来路上莫名其妙被人殴打孩子,出于本能上前保护孩子,跟疯子打了十几分钟,打完才知道是个疯子,这责任该怎么算?有病为什么要放出来到处危害社会?什么时候精神病才不再是坏人的护身符?
被溺亡男子28岁,身高一米六几,当时在江中钓鱼,而嫌疑人一米八几,40多岁。这差距导致嫌疑人很轻易就能把男子拖入水中。死者家属称,当时正在钓鱼的男子是因为嫌疑人抢夺别人手机,然后去阻拦才被害。事后嫌疑人自称有精神病,是为自己辩解还是事实如此,等检查结果出来就好。嫌疑人把男子溺亡就在短短几分钟,所以发现的人很少,希望有目击者还是能提供线索,因为这涉及到被溺亡男子是不是属于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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