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拍卖的房子一定要看清楚附加条款
我觉得法院这个拍卖也写的不清不楚的,拍卖书上标注,需要承担可能存在的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直接法院写上不就完事了么,还要拍卖人自己去相关单位查,这要是有些不好查的或者查漏的,不就给人造成大麻烦么!既然房子弄到拍卖,那法院对房子的来源和信息很清楚,很多东西也只能法院去查,不清不楚的就容易造成这样的误会,那这损失谁来承担。
这肯定不合理吧,这滞纳金又不是这位女士产生的,为何要这位女士交呢?而且拍买房子的时候也没有说有这笔费用啊!在者滞纳金有这么高吗?
呀,这是买房子还是买债?160万买了房子,却被告知要交50万的物业费。物业费不是应该上一任房主应该交的嘛,怎么会直接留给新房主交了呢。这是根据的什么规定,又是依据什么跟新房主收这比巨额物业费的。看来买房子还是要多个心眼,不然这房子和债一起买了,房价也不低的。
所以说,拍卖的房子一定要看清楚附加条款
我觉得法院这个拍卖也写的不清不楚的,拍卖书上标注,需要承担可能存在的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直接法院写上不就完事了么,还要拍卖人自己去相关单位查,这要是有些不好查的或者查漏的,不就给人造成大麻烦么!既然房子弄到拍卖,那法院对房子的来源和信息很清楚,很多东西也只能法院去查,不清不楚的就容易造成这样的误会,那这损失谁来承担。
我觉得在拍卖的时候就应该讲清楚
160万获得一套法拍房,在自己即将装修的时候竟然被要50万的物业费,这不是开玩笑呢吗?早干嘛去了,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对于这样的房子应该提前给与说明,而不是在人家拿到房子之后让人家另外交所谓的滞纳金,肯定不同意。
张女士在新郑市人民法院花160多万拍了套房子,没想到物业要求交50多万的物业费,其中42万是滞纳金!这个物业费在法院文书里写明了由买家承担,我觉得这个张女士肯定也会承担应该承担的费用,但是这个滞纳金还问买家来收,简直说不过去!另外这个物业的工作人员的态度也是够了,话也说不清楚!
懵了!160万买套法拍房,收房时却被告知欠了50多万物业费?
2020年9月,张女士在新郑市人民法院花160多万拍了套房子,正准备装修却接到物业的消息,要求自己交50多万的物业费。其中42万是滞纳金,张女士对此有异议。金秋置业的工作人员表示,谁买房子谁就要负责这笔款,滞纳金一直在协商,张女士到底该不该交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