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行政强拆就逐渐淡出了大众的视野。于是很多人就想当然得认为没有强拆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答案是否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针对合法的建筑不再允许行政强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针对违法建筑就不可以行政强拆,且针对合法的建筑还可以进行司法强拆。
胆大包天!兄弟回老家扫墓期间,深圳的两栋房子竟然被拆,街道信访办主任却连说3个“没多大事”。 清明假期,杨先生兄弟俩回老家茂名扫墓。时隔几日,两人回到深圳,竟然发现他们的家,两栋自建楼变成了一地废墟。 杨家兄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卓越公司承接了旧改,但一直没人前来沟通拆迁赔偿事宜。“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强抢强拆(房屋)”。蹊跷的是,杨先生还称,其房屋周边有多个监控摄像头,当他发现房屋被拆后马上报了警,但派出所却表示摄像头都坏了,无法调取监控画面。 比“摄像头坏了”更令人觉得荒诞的,是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作人员面对此事的态度和反应。当媒体记者采访大浪街道信访办主任时,他的第一反应是,“你讲的这个事情没多大事”。有居民对他的话提出质疑,他又说到,“没多大事,我找老蔡找那个拆房子的人给你赔钱行了吧,有多大的事。” 三个“没多大事”,说者轻描淡写,听者却内心沉重。按照市场价,位于龙华区的两栋自建楼至少价值数千万。而且,房子被拆的时候,杨先生兄弟俩都没来得及收拾家中财物。回深后,无家可归,只能栖身于搭建的窝棚。面对辖区居民无家可归,千万财物被毁,这信访办主任却连续三次回答“没多大事”,不知在他眼中什么才算大事? 相关报道中还采访了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陈任芳。当问到房子是谁拆的,陈任芳一连回答了三个“不知道”。当提到如何解决时,他的回答也颇为耐人寻味。他说,“拆也拆了,中保公司认不认给不给(补偿款)的问题嘛,这个我们来协调。” “找人赔偿”,相似的回复也出现在信访办主任的口中。到底找谁来赔偿?谁应该赔偿?仅仅只是赔偿就了事了吗? 在充当“和事佬”,企图“大事化小”时,不知道二位主任是否知道,这件事已涉嫌触犯刑法。按照刑法规定,涉嫌故意毁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数额巨大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特意赶在人家不在,又夜深人静的时候拆,然后又主动投案,这分明是想先斩后奏啊。就算是惩罚了拆迁公司,但房子已经恢复不了,这不拆也变成拆了,真是无耻至极!
有主的建筑也敢强拆?也不知道点头让拆的是谁,拆除的原因和目的又是什么,这个责任又该谁承担呢?等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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