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敢卖,一个真敢吃
2019年12月,江苏南通一男子在杨某摊位购买河豚鱼,当晚食用后不幸中毒身亡。
近日,被告人杨某等人,因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野生河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
不得不说,一个真敢卖,一个真敢吃。
野生河豚是含有剧毒的,尤其是血液、肝脏和鱼眼处,处理不当就食用,极易中毒身亡。
首先,野生河豚是禁止销售的,养殖的可以(毒性低点),所以被告人杨某被判三年,实在是活该。
另外,这名吃河豚的男子胆子也真大,真是拼死吃河豚了。真正加工河豚,普通的厨师都不行,必须由专业的持宰杀河豚鱼证的厨师来处理才可以。
判了!男子吃河豚中毒身亡摊贩获刑3年
3月29日,南通启东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河豚鱼致死案。2019年12月,男子在杨某摊位购买河豚鱼,当晚食用后不幸中毒身亡。经审理,被告人杨某等人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野生河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江苏新闻)
别好奇,也莫贪嘴
如果真的想吃,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禁止经营活体河豚鱼。但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放开部分有资质企业加工出售河豚,因为河豚如果加工不当会导致致命剧毒,所以个人仍然不得买卖河豚。而且还必须是养殖河豚,经过加工企业按照一定步骤进行加工处理、包装后,明确标识和可追溯才能进入国内市场流通。
违法销售野生河豚,更害了一条人命,判刑三年,罚款4000都算是轻的了。现在不缺吃,为什么就偏偏有人喜欢尝试新鲜野味,这不仅可能害了自己,更有可能给社会带危害,有关部门该加强监督,群众更应积极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