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有规定,男班长管男生,女班长管女生。女同学是跟女班长打的申请,女班长也同意了,男班长插什么嘴?而且男班长先打人还满口脏话。满口粗话且冲动的人也能当班长了?就应该是男班长赔付医药费。
女生遭男班长厮打踹倒双双被罚,女生:不公平,我要清白
3月14日,黑龙江哈尔滨。在某艺术教育学校学习的王同学称,12日,因为同学上厕所的问题她和男班长发生肢体冲突。事后,当地公安开出处罚决定书,男班长被罚500元,王同学被罚200元。对此,王同学及其母亲认为很不合理,希望男生能得到应有的处罚。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男班长撕打踹到女同学,而且男女同学打架,男同学是占有绝对优势的,那么为什么要罚女同学呢?我想很多人都会觉得不公平,女同学不该被罚,女同学应该是受害者。可是我们仔细看一下视频,在撕打过程中,女同学也是有动手的,而且二人发生撕打之前,肯定是双方言语过激,才导致的男同学出手打人,女同学也有打人的事实存在。既然双方都有动手,都有打人,那么为什么女同学不该被罚?罚肯定是要罚,只不过会因为恶劣程度不同,处罚程度不同而已。所以这个判罚没有毛病,是双方都要被罚的,不可能因为在打架中女同学是弱势一方,就免于处罚。
犯错的是男生,两个人打架而且男生有力量上的绝对优势,那为什么还要罚女生呢?如果自己没有做错还受到了处罚,任谁都会很心寒的吧,可能这200块钱不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自己的清白和一个公正的结果。
什么和稀泥的判决
一个年满十八岁的男生突然冲过来打一个女生?女生不能还手?否则就是互殴,各打五十大板?这不是典型的和稀泥吗?正当防卫去哪了?一个女生面对力量远胜于自己的男生突然的袭击,不能反抗了吗?这个男生至少也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的殴打他人,治安拘留十五天,赔偿人家的医疗费。
男班长管男生,女班长管女生,所以女生想去上厕所,男班长插什么话?明明就男班长挑衅在先,后面下课以后又动手在先,下手偏重,怎么样都应该男班长负百分之八十的责任,何况男班长已经年满18周岁了,光罚款肯定是远远不够。这么暴力,三观扭曲的人居然还能做班长,真是惊呆了。
这难道不是正当防卫?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某艺术教育学校内发生一起斗殴事件,因为同学上厕所的问题,一位女生和男班长发生肢体冲突。
事后,由于学校调解不成,当地派出所介入,并开出处罚决定书,男班长被罚500元,女同学被罚200元。对此,王同学及其母亲认为很不合理,希望男生能得到应有的处罚。
根据这位女同学的描述,包括看视频内容,确实是男班长先动的手,女同学进行了还击。在一般情况下,在社会上遇到这种情况,派出所确实会把这种情况认定为互殴,各打五十大板。
但这是在学校里,男班长又有一定权威,所以对女生应该构成了欺凌才对。就算是不是欺凌,用女生母亲的话说,他来打我女儿,我女儿还不能还手了?
罗翔老师在讲到正当防卫的问题时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当你分不清这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斗殴时,你把自己代入进去。
假如你是那个女生,你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