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还涉嫌伪造证件
说什么是赌博输给他的,我看着这个人更像是赌徒,利用诈骗手段获利做赌资。数罪并罚,没有个几年看来是出不来了。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专家用骗国骗人民得来的钱买房住,确对被骗者说房不贵。
又是一个被朋友坑了的,出门在外,还是要谨防所谓的朋友啊,现在自己几十万也投进去了,房本又是假的,不知道最后怎么解决的,男子也太过大意了吧,几十万的房子,一开始都没有来看房子,和朋友把所有手续对好吗?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出几十万去买房子!
真·人傻钱多,贪图便宜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抄底”买房打款千万,连各种证、过户手续等都没有就敢打款,这种人不被坑天理难容!2019年1月,被害人李某通过赵某认识了周秀华,周秀华伪称有特殊的能力和途径可以买到法拍房、贪腐房等远低于市场价的房屋,这些房屋地段极佳,市场价均高达千万以上。李某将这一情况告知了自己的同事关某,同事关某又告知了本案的被害人齐某等人,最终通过李某将钱款转给了周秀华。但是,周秀华收到房款后始终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过户。这名他人眼中的神秘女子真的有能力购买所谓的特殊房源吗?原来,周秀华并没有所谓的特殊的购买渠道,房屋来源也并非如被告人所述。2016年起,周秀华通过房屋中介租了10余套豪宅,后把租到的房子交给被害人,伪称是购买的房源,并交代房主不要与租户直接联系,这些房子一个月租金在2万元左右,周秀华通常按年支付。周秀华对外谎称自己具有特殊身份,称这些租来的房屋是所谓的贪腐房或法拍房,部分被害人交付钱款后,周秀华会直接交付房屋钥匙,让被害人误以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中一名被害人表示自己是在房屋装修过程中被真实房东阻止才发现被骗;另一名被害人赵某已在房屋内居住长达四年之久,直至周秀华被抓获后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我觉得看错的几率为零,有可能被骗了,毕竟买房不是买菜!
自己的房子几楼几号能不知道?当儿戏,一次可以,多次难道不怀疑?中间商赚差价无底线的几率多些,一房多卖的可能也有,问题是上当受骗的后续问题又该怎么维权?路漫漫其修远兮~
27万买到市值70万房子,男子上门却打不开锁,再一查:房本是假的
近日重庆,周先生是一名送水工人,2020年10月,他和朋友魏先生认识了一名刘姓男子。两人拿了十几万给刘某,3人一起做抵押车生意。但是做成几单,却一直没看到回本。刘某称愿意把房子低价过户给周先生,今年1月份,他将过户的房产证交给了周先生,周先生也付清了房子的钱款。当他带家人去看新房时,却发现打不开门锁了。
装修入住一年被要求限期搬离!原来卖家一房多卖:5套房卖59人骗了800万
9年前买下一套安置房,等待数年才“接房”,四川资阳的张先生装修入住仅一年多,便被法院要求限期搬离。而这,并非只有他一家人的遭遇。
原来,这都是“一房多卖”引起的。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开的裁判文书,他们所购的安置房并未办理过户登记,法院强制执行的背后是卖家鲁某以自己有5套拆迁补偿安置房可出售为由,伪造相关资料“一房多卖”,骗了59名购房者800余万元,用于个人赌博和挥霍。因此,犯合同诈骗罪的鲁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遭遇:买房后等了7年才接房,装修入住1年多被要求限期搬离
不久前,面对法院的限期搬离要求,张先生发帖认为自己很冤:“明明是我的房子,为何要收回去啊?”
张先生是河南人,2009年来到资阳后,在资阳结婚生子。“父母看到我们生活很是不便,凑钱给我们买房子。”由于钱不够买商品房,张先生和妻子便买了一套鲁某名下的、当时还未修建的拆迁安置房。2012年1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张先生以17万元买下鲁某所有的一套安置房。
分两次向鲁某付款13万元后,张先生和家人一等就是7年。直到2019年5月17日,他才从鲁某手中拿到所购安置房。当天,他再次向鲁某付了房款2万元。但因房屋是安置房,直到案发,双方也未能办理过户登记。
张先生拿到房屋后,便四处筹钱开始装修房屋。两个月后,他和家人搬进了新房。然而,入住仅一年多,房屋却被法院查封。2020年10月20日,他收到法院发出的《限期搬离通知书》,要求他和家人在15日内搬离房屋。
法院:已责令卖家退赔损失,强制执行案涉房屋并无不当
张先生之所以被法院要求限期搬离,是因为卖家鲁某一房多卖,犯合同诈骗罪。
但张先生称,鲁某在将房屋卖给他之前,并未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他是最早的买受人。此外,《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鲁某是房屋合法所有人,他以合理对价买下房屋,且按约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实际使用房屋已一年多。为此,他认为自己是善意取得房屋,应受到法律保护。
对此,他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并停止要求其限期搬离的强制执行措施。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法院在生效判决书中已将张先生确定为受害人,并责令鲁某退赔其损失15万元,这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张先生也和其他受害人享有同等参与执行分配的权利。据此,法院将案涉房屋作为鲁某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并无不当,并以此驳回张先生的异议请求。
“鲁某根本就没有赔偿能力,我买房子的钱,装修的钱,都是老老少少凑的啊……”2020年11月24日,在被法院驳回后,张先生甚感无奈。
背后:卖家5房卖给59人,骗了800余万用于赌博和挥霍
和张先生同样遭遇,被要求限期搬离房屋的,还有王某等人。而这一切,都是鲁某“一房多卖”引起的。
原来,2010年前后,鲁某的房屋被拆迁,他与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然而在2010年至2019年5月间,他便以自己有5套安置房可以出售为由,伪造、变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选房单等相关资料,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一房多卖”的方式行骗。
9年间,鲁某以此方式骗得59名购房者给付的购房款共计808万余元,每名购房户少则被骗9100元,多则40余万元。而这些骗来的钱,被他用于个人赌博和挥霍。直到2019年7月,他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抓获归案。
2020年6月5日,鲁某因此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法院还责令其退赔59名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然而,除了被查封的案涉5套安置房,法院并未查到鲁某名下有存款、车辆等,无可供执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