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发朋友圈,难道不是是广告宣传吗?还成了盗摄?这是票房上不去,想钱想疯了吧!而且真不相信谁看场电影就一直录着视频,脖子不累手还累呢!
当然不算,朋友圈照片最多九张,就算发视频,也总共才能发十几秒的视频,如果拍照发朋友圈都算盗摄,那豆瓣小组里的那些影评人写长文剧透算什么?我觉得不仅不算盗摄,还是免费宣传材料呢,还没付人家的广告费呢。
前段时间,国内众多明星集体录制了一段拒绝在影院盗摄的倡议。在大多数人心中,盗摄指的是某些不法分子在影院偷录电影全片或者片段,在网上售卖谋取利益。然而,就算不售卖,只在朋友圈发一张现场照,这也是侵权。 这一点却引发了不少争议,有人觉得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只是分享个人生活而已,也不广泛传播,怎么就涉及到侵权了?还有人觉得,在朋友圈发电影照片,这是安利做广告,对电影好。但这个行为,对于行业人员或者影片爱好者来说,摄屏已经构成了剧透,哪怕无意间拍到的场景都会对影片票房产生影响。 你觉得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算盗摄吗?之间是否应该有一个界限呢?
2月9日,央视电影频道《今日影评》节目中,主持人就“屏摄”、“盗摄”和曾雯雯律师进行了一次快问快答:“在电影院,对于拍摄电影正片是不是盗摄?拍摄彩蛋是不是盗摄?拍照并且发朋友圈,是不是盗摄?拍了但是不传播,是不是盗摄?”这四个问题,曾雯雯律师一连用四个“是”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显示:“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简而言之,就是龙标亮起,不能再进行拍摄。最近不少春节档的明星们,也纷纷呼吁不要盗摄。停止盗摄,还自己和大家一份良好的观影体验。
#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算盗摄吗#列出的法规上清清楚楚写的是“不准录音录像”,可这两个人在强调照片都不准拍……法规都没明确的事儿,她俩说是就是了?如果明确了,那就请列出来,不要拿购买享受的是“单人服务”这样的歪理来混淆视听。合计去景区、去餐厅、去ktv都不能拍照发朋友圈,因为你买的都是“单人服务”,不能和别人分享? 在拍照发社交这一动作上,我们应该区分的是他拍摄的性质和内容,而不是一本正经的在那说“是”。
在《今日影评》节目中,据曾律师介绍,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正片、彩蛋、拍照发朋友圈、拍照但不传播,都属于是盗摄行为。观众购买电影票,购买的是观影体验,并不等于拥有了盗摄影片的权利。此前,雷佳音、杨幂、于和伟、贾玲、沈腾、刘德华、刘昊然、姚晨等多位影人也发出倡议:正在上映的电影不是景点,屏摄是不文明行为。文明观影,龙标亮起,拒绝盗摄!(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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