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视频是司机把车停好,自己不舒服下车透气,但是倒下了。司机自己有预感有事,可他把车停稳,救了一车乘客。公交车公司经新闻发酵后,愿意将猝死司机认定为工伤,赔偿123万,负责人也表示日后家属方面有困难,也会尽力解决。
社保存续、工伤认定、工伤赔偿,这是三个层面的事情。以放弃社保而拒绝工伤赔偿,这在法律上是不会被支持的。这也是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课,用人单位不要想着为了减轻负担而鼓励员工不上社保,员工在有工伤情况发生的时候也不要被用人单位几句话就蒙骗,该要的一分不能少。
这位猝死司机家属是不幸的,同时又是幸运的,幸运在司机的猝死及时被媒体曝光,形成舆情,阻止了公交公司只赔10万的违法行为,在福清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的迅速介入下,家属仅仅几天就拿到了123万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抚养费,这样的高效率着实出乎我的意料,如果靠自己维权,一审二审加强制执行没个一年半载下不来,希望家属回去好好分配这123万,不要像今日说法里有些案例。为了争亲属的抚恤金,最后对簿公堂,没了亲情。
福清猝死公交司机家属获赔约123万元
公交司机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29日有最新进展,福清市人社局一级主任科员郑斌告诉记者,经当地人社部门按法律标准计算,当事人家属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安葬费、父母及孩子抚养费总计约123万元。
目前,公交公司与当事人家属已经协商一致,同意签字。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公司以员工放弃缴纳社保为由,提出只能赔偿10万元。“通过该事件,公司负责人已经吸取教训,目前已经主动到人社部门了解情况,准备给全员办理社保。”郑斌说。(文:新华视点 视频:中新视频)
司机不止牺牲救了一车人,还为整个公司的员工争取了社保,虽然他已逝去,但他的贡献,他的精神会让人们一直记得他的。希望各用人单位,吸取教训,为员工谋福,就是为自己的单位添砖加瓦,可以保障公司名誉和利益,还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员工为企业添砖加瓦,企业也要回报员工。为员工买社保应该是企业基本要求,也让员工无后顾之忧,能够安心工作,希望此企业能够汲取教训,这样才能长久发展。
公交司机猝死前勇救一车人,为何认定工伤那么难? | 每日快评
1月25日,福建省福清市一名公交车司机陈师傅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其所在公司以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为由,拒绝将陈师傅之死认定为工伤,只肯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家属10万元。家属对此提出异议,引发舆论强烈关注。28日,公司最终出具工伤认定结论,接下来将按相关规定赔付。
陈师傅生命的最后一刻,拼尽全力确保一车乘客平安,其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令人感佩,称其为“平民英雄”丝毫不为过。然而,面对这样一名可敬的员工,其公司最初的表现令人寒心。如果没有逝者家属公开质疑,没有舆论声援,公司可能不会服软。这件事也从侧面说明,有不少用人单位还缺少严格守法的自觉。
制定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个重要初衷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实中,总有一些用人单位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肆意挑战相关法律法规。
以工伤认定为例。《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但总有一些单位视而不见,“少赔一笔算一笔”。
还有一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或推卸责任,让劳动者签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一旦出事,就试图将其作为“免责牌”。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属于法定义务,签订所谓“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涉嫌违反劳动法。
劳动者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社会给予劳动者的基本保障。近几年,关于过度加班、工伤认定等问题的争议屡见报端,很多人都无可奈何。更讽刺的是,在一些劳动者意外去世后,不少涉事企业都希望用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来善后,却对企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闭口不谈或再三逃避。
今天,我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劳动者的奋斗精神。在鼓励奋斗的同时,更要在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方面同步推进,要让那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付出代价,也要改变劳动者在权利博弈中的弱势地位,让大家安心而有尊严地奋斗。(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