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24岁就做绝育手术,而且只是有女朋友还没有结婚。思想虽然开放,但是如果男方父母知道应该会反对,甚至迁怒于女朋友吧!避孕的方式很多种,除非男子本来就是丁克族,否则没有生育就做绝育,实在难理解。
这有什么好争议的,本来就是男性做更方便呀。西方国家都提倡男性做。男性结扎与女性结扎的区别是男性结扎创伤更少。男性结扎是输精管结扎,由于输精管在体表,结扎手术操作比较简单、方便;而女性结扎是输卵管结扎,需要进行腹腔手术,相对而言创伤比较大,而且术后还有可能面临各种并发症。而且男性节扎可逆,女性的不行。综合来说当然男性做是最优解。避孕本来就是双方的事,但凡有点责任感的男性都不会把这事丢给女方。
这种应该起码十年以上,按情节判重罪。还应该要结扎!
应该无期!结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