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示反对,闲的慌么?
两个人结婚领证,不仅意味着双方共同建立一个家庭,还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双方已经长大,已经够年龄跨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这也意味着,这是两个成年人的意愿,他们所做的决定必须自己承担后果。动不动什么都来个冷静期,都可以反悔,那就真的应了老祖宗那句话“把婚姻当儿戏”,那他们什么时候才会长大,什么时候才能担责任。
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出炉:离婚证须双方同时领取,一方逾期视为撤回申请
据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
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结婚自由离婚越来越难,这是我今天看完民政部文件关于《民法典》对婚姻登记规定的直观感受。从明年1月1日起,想离婚得分五步走: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所谓冷静期,简单说就是俩人想离婚得先冷静30天,期间任何一方不想离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再有一点就是领离婚证的时候,必须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领,逾期不领也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从前劝和都是口头表示,如今想离婚得照着法律按部就班地来。有一说一,我觉得这么做不是在解决离婚率高的现实问题,倒像是劝退结婚,毕竟离婚的成本将越来越高。你怎么看?
上海市政协委员:倡导婚前医学检查,设结婚冷静期保障知情权
2021年上海“两会”召开在即,1月14日,上海律协召开“2021年上海律师参政议政新闻发布会”,上海各级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就各自关注的社会、民生、经济发展等问题,及即将提交的提案议案进行交流。
市政协委员、上海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姗姗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上海“两会”上拟递交提案,建议保障婚前配偶知情权,大力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探索建立婚姻登记异议期,即婚姻登记生效前给予配偶获取信息披露的知情权。
徐姗姗说,婚前没有做强制性的婚前检查,实际上,对于双方真实信息的了解非常有必要,不然会出现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否可能设置结婚冷静期限,保障双方的知情权。(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