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何个酒自己把自己作死了。酒德这么差人品也不怎么样,喝醉了辱骂民警不说,还持刀威胁民警,真是服了,进里面呆着去吧。
近日,河北石家庄高邑县某社区一大爷既不戴口罩,也不顾防疫人员阻拦强行闯卡试图外出,并与小区防疫人员发生冲突,冲突期间曾试图抢夺防疫人员手机并多次辱骂工作人员“你算是个什么东西”,当民警到场后仍奋力推搡。据当地居民称,大爷曾是当地一名退休的公安局干部韩某,于早些年退休,目前韩某已接受调查。(来源:大河看见) 石家庄作为目前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韩某作为当地居民本应团结一致共同抗疫,可其却完全不顾当地防控命令,擅自闯卡并辱骂奋战在一线的防疫人员,此种自私且妨碍抗疫的行为,不仅在挑战法律的底线,更是目无法纪的表现,应当予以严惩。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存在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应当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责任。如果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从重处罚。 结合视频中韩某的表现来看,韩某不戴口罩强行冲卡,并且辱骂、推搡防疫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行为,显然属于违反上述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且情节较重,依法应当承担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责任。 当然,如果韩某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属于以暴力、威胁等方法,达到足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那么韩某的行为则可能会涉嫌妨害公务罪。同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在构成妨害公务罪的情况下需要从重处罚。 另外,如果韩某确实为当地公安局的退休干部,此种知法犯法的行为,除了应当从严惩处外,根据《政务处分法》以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法律、党纪规定,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或者是党纪的行为且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应当调整或者取消其退休待遇,并做出相应的政务处分以及党纪处分。 最后,还是那句话,疫情当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能够将自己置身事外,更没有凌驾于法律的特权,唯有尊重法律,时刻对法律怀有一份敬畏之心,共同团结抗疫,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才能早日实现呼吸自由,出行自由。短暂的配合是为了更美好的明天,切莫在知法的情况下以身试法,否则后果会很严重。 如果不信,可以看看前两天沈阳殴打防疫民警的父子,从事发到宣判,仅仅七天时间就火速被判有期徒刑不等。另外还有沈阳那名口吐芬芳并咬伤防疫民警的16岁少年,也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类似事件,还有很多,希望以此提高警示。 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下方留下你的观点。
估计是喝了酒,胆子也变大了,能这么明目张胆地威胁警察,恐怕你这辈子以及你的子孙后代都要背上污点,受其影响了。酒品不好就别沾酒,免得丢人现眼,还连累家人,污染社会。
这个男子真是狂,对民警都敢这么嚣张,酒壮怂人胆可不是这么用的,被刑拘也是应该的,这种人就应该好好进行思想教育,也让他长个记性,酒可以喝千万不要喝多,也千万不要这么嚣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