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坐垫连心跳频率坐姿都能测,好像是为员工健康着想。但是我想起了前几天的一个新闻,上班连续上两次厕所被扣工资了。这个坐垫功能也就是检测你在不在位置上,公司这样做过分吗?
假和钱自己选,没谁能强制谁。假=生活,钱=生活质量。除正常工作时间外,只需要规定加班付费,并制定相关标准,要求企业和执行即可。作为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有休假和选择不休假的权利,企业需要员工加班时,支付报酬即可。一刀切只是主观想法而已,有时有些工作就是需要加班来完成的,有些则不需要。
涉事老板回应发坐垫监控员工:在内测产品,HR已被严重警告
近日,一网友爆料称,其所供职的杭州某科技公司给员工配备“智能坐垫”,HR可以通过坐垫监测到员工的心跳、呼吸、坐姿、坐时等数据,网友认为该坐垫其实就是变相的监视器。5日,@时间视频 联系上该公司老板张先生,他表示坐垫是公司内测产品,并非用于监控员工,监测数据与员工绩效或奖金不挂钩,涉事HR因私自传播测试人员个人数据已被严重警告。
锻炼后领公司夜宵被罚冤不冤?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加班?
r近日据网络消息称,华为通报一员工因为没有加班而领取了夜宵,违反了公司夜宵制度中“加班到八点半才可以领夜宵”的规定,而被公司处罚。但其他员工则认为“时间到了就能领,不然怎么去判断一个人是否加班了呢?”也就是说问题在于,领夜宵的标准是“加班”还是“时间”。
我国法律是如何认定加班的?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加班需满足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或工作相关的活动。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未经单位领导批准,自行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来说不认为是加班。其次,工作时间以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认定为加班。因此,如果根据网传,该名员工是在健身房锻炼到八点半,没有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的话,确实在法律上不能认定是“加班”,因此“顺便领夜宵”的做法也确实是违反了公司的规定。
但是,如果该名员工在健身时也在随时响应工作呼叫,处理工作,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加班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确实无权随意侵占职工的休息时间。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解释,如果员工在下班之后,通过了公司的加班审批流程,通过手机来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那么不管员工身处何处,都应该属于加班。但是即使没有明确批准,但领导布置了显然需要员工利用下班时间完成的工作,也应属于加班。因此,如果公司加班审批制度完善,那么通过了审批后的工作时间就可以算作加班时间;即使没有审批制度或未通过审批,但工作必须占用员工下班时间完成的,也应算作加班。
但是对于其他员工所说“如何去判断领夜宵的人就是加班呢”?关于这点,法律上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用合理的程序通过书面方式来制定合法的加班制度,避免相关问题的发生。所以本事件中,也不能一味地处罚员工,公司也应该在自身限度内完善加班申请和审批制度、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工时制度、制定合理的夜宵管理制度等。
说明华为违法了,根据《劳动法》,员工每天加班时长不得超过两个小时,而这个夜宵在8点半领取,说明员工已经加班达到2个半小时,已经违反了劳动法。
网传华为员工未加班领25元夜宵被降薪,且终身不得领夜宵,你怎么看?
根据华为夜宵制度,员工可以在八点半后凭工卡领取夜宵,夜宵通常为牛奶、水果、加班餐等价值二十五元的套餐。近日,网传华为通报了一则违规案例,某员工饭后于健身房锻炼到八点半后无加班顺便领取夜宵被发现,被处罚“永久取消领夜宵权限,冻薪降考评并通报批评”,你认为该处罚合理吗?欢迎大家分享自己的态度,我们会在留言区选出2位用送出1个月腾讯视频会员的奖励,记得关注圈子哦~
2点睡,5点起,连续半个月[汗]心理压力大的问题就先不说了,这么高强度的工作,身体也很难承受吧。年轻人是应该拼搏,但这要建立在保证身体健康的基础上。不过最无奈之处也在于此,加不加班不能由他自己做主,老板另找个愿意加班的员工很简单,员工另找份不用加班的工作却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