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这就是坑啊
对于工伤赔偿,国家法律是有很明确的规定,所以律师当初代理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一个能赔偿的大概数额,这时候提出风险代理,无疑是给家属解了燃眉之急,自己又可以血赚一笔。对于伤着家属来说,自己不懂法律,老板又只给30万,又没钱在当地耗,这时候律师给出一个能帮他们拿到90万的方案,对家属来说那是千般感激,相当于多拿到60万,何乐而不为。实际上,换个律师或者自己写申诉状也有这么多,只不过对于法律,我们普遍意识还比较淡薄,不懂法。
收了一半的费用,确实是挺高的,人家这个获赔是工伤,拿命换来的,家属不知道当时是被律师忽悠了还是怎么样,合同一签,律师就没什么理由不能拿那个钱了,大家都应该记住这个条例,律师只能拿百分之三十的费用,往后有这样的情况不要被忽悠了
就跟商家卖东西一样,标价超过了物价的最高限额,所以即使是双方签订了合同,前妻也有法可依,向涉事律师提出退钱,毕竟合同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才是有效的。不过身为律师,应该知道自身的收费高于风险代理费的最高额,这样一做不但无效,还连累了自己的口碑。
专家谈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收费比例过高
近日,广州一女子投诉称,前夫工伤致瘫,委托律师胜诉后获赔180万元,但律师费高达90万元,质疑收费过高。律师回应,收费系依据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法学院副教授认为,按相关规定,律师收费比例确实过高了,风险代理收费最高为30%。
合同是干嘛用的?
当事人大约在请律师的时候压根是没有想到有可能索赔到90万以上的,只想着数额会是在90万以下,按5%支付律师费就可以了。没想到一下子索赔了180万, 一下子就觉得这90万出的太憋屈了。我认为,当事人在请律师的时候是有过明确的合同的,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协商,索赔款项出来了才嫌律师费不合理,这种做法未免也是不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