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生8个一般都是前面生的都是女儿,不甘心想生到有儿子。家庭一般,却生那么多个,罚还是不罚?当时连二胎开放都没有实施,准生证怎么办下来的?有法可依,生那么多就要接受罚款。不过,在我们小时候的印象里,学校的贫困生名额多数是家庭里要养几个孩子的。那既然困难还生那么多,然后不罚款还帮助他,这不矛盾吗?
有法可依,却不执法,谈何法治社会?明明知道超生违法,却因为旧俗观念,重男轻女的思想,知法犯法,挑战法律底线,性质可以说很恶劣了,典型的“老赖”。支持有关部门重新依据修订的法律向这对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既是体现法律威严,也能遏制群众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消除性别歧视,有助于社会和谐。
四川安岳一对夫妻因“重男轻女”,生育了6个女儿,直到第七胎才剩下儿子,但并未就此打住,而且继续生育了第八胎。而他们的二孩、三孩已经被征收过社会抚养费;四孩、五孩因资料损毁,是否征收过社会抚养费变成了未知,暂时搁置。目前,当地卫健局决定对六孩、七孩、八孩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266万余元。但因法律法规适用错误,没有被法院支持。 讲道理,他的孩子都是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之前生的,处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阶段,就该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也有人说了,现在人口老龄化严重,是需要多生的时候,而且这笔钱以他的经济水平也缴纳不了,就算了吧。你怎么看?
明知有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是没有放开二胎的时候,生8个孩子就是知法犯法,被罚也是应该的。不管计划生育政策是对是错,但既然是基本国策,就应该遵守。不过之前有个很穷,生很多非但没有罚款,反而给盖房子、发钱的。相比之下就很不公平了。
家境“一般”生八孩?!敢生要么特别有钱要么胆子大,家境一般证明还养得起,又这么愿意做英雄母亲,拉高出生率应该鼓励啊,建议对多生家庭制定专项奖励制度,以此促进多生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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