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个公告来自某个考场,我想还相对好理解些:为了防止考生借频繁上厕所之机进行串通或舞弊等。但这竟然是一家电器公司发布的公告,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公司解释说,给员工额外发放了绩效,上厕所“超标”的罚款是从这块多余的绩效中扣除的。难道这样的解释就合理了吗?要求员工上厕所登记并进行处罚,不知是按哪部法律规定的?要是被外国媒体看到了,恐怕又要大肆抹黑我们了。 我看,这家公司如不整改,活人被尿憋死的悲剧也许会重演……
这种罚款方式本身就不合理,人有三急着还压迫人的本性。憋尿憋出问题了公司能算工伤吗?
上厕所都要被扣钱,这完全是压榨劳动力,剥夺人权。知道不合规,但这很正常,意思就是明知不符合劳动法,但我们明知故犯,经常做这样的事,已经是一种行业潜规则了。这完全是把法律和人权踩在脚底下,性质恶劣,应该罪加一等。
人有三急,谁知道什么时候急啊?连大小便也要规定次数,弄得这么有规律,整成内分泌失调谁负责啊,就不能允许拉个肚子什么的?厂规厂纪真可笑,想上厕所先报告,连上两次要罚款,这事能否别再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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