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杀人”这个词的主语是什么?不是激情,是杀人。29岁的女护士杀死了51岁的男医生,乍听感觉匪夷所思,但女护士说两人之间有诸多感情和金钱的纠葛,对方还威胁要杀死自己,最后自己忍无可忍激情杀人。在我看来,这两个年龄差距悬殊的异性同事,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怕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应该不存在完全无辜的一方。女护士说男医生在微信聊天中曾对自己进行威胁和恐吓,但目前二人的聊天记录均已删除,再加上作案工具存在的问题,二审时并未当庭宣判。我倒希望技术人员继续努力恢复下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看是否能从中获得新的线索。只有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才能作出科学合理的判决。
一审判决书显示,25岁的李凤萍是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于2020年3月21日凌晨,在出租屋用数据线勒死同医院副主任医师51岁的罗某。随后用菜刀将尸体肢解,骨肉分离,并将肉煮后剁碎顺着马桶冲进下水道,骨头则藏于床下。
广西玉林女护士杀害男医生案开庭 被告人表示认罪
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9月24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凤萍因感情、债务问题与被害人罗某发生争执后,趁被害人罗某酒后熟睡之机将其杀害,之后秘密窃取被害人罗某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指控被告人李凤萍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凤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李凤萍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广西玉林护士杀医案二审开庭 辩方称系激情杀人
12月22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广西玉林女护士李某萍杀害男医生案二审开庭。该案庭审后,未当庭宣判。
今年3月24日晚间,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3 月 20 日,玉林城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一名男性。警方于3月23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女,25 岁)。经审讯,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系债务原因作案。玉州市公安分局值班室工作人员确认,该通报所述案件即为“医生被护士杀害案”。据媒体此前报道,李某萍与医生罗某某同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李某萍为护士,罗某某为该院脊柱骨病外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
一审法院认定:“案发当晚李某萍系因感情、债务问题与罗某某发生争执后,杀死罗某某”。辩护律师称,该案有诸多间接证据能够印证李某萍是被罗某某多次强迫、恐吓、威胁的情况下才激情杀人。根据李某萍的供述,她向罗某某借20万元,罗某某多次在酒店开好房间,与李某萍发生性关系后,才转钱给她。
根据李某萍供述,她共自杀有三次。辩护律师认为,一审法院在认定李某萍有无自杀的事实以及自杀是否受罗某某逼迫的关系上存在法律论证上的错误。关于该案李某萍是否受到罗某某强迫、恐吓、威胁而有自杀的事实,法院审理应当采纳的证据规则是,能否排除,而非能否证明。
综合种种因素,李某萍的辩护律师认为,该案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李某萍是激情犯罪、初犯、偶犯、坦白、认罪认罚,杀人后有抢救行为,结合我国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法庭应从轻处罚李某萍。
二审法庭充分保障了律师的辩护权,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被害人过错等争议焦点问题展开激辩。
该案未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广西“女护士杀害男医生”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凤萍被判处死刑
2020年10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李凤萍退赔被害人罗某某经济损失九万八千余元给其亲属。(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