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只是中间商
有些物业能直接给解决的,如果故意拖延不解决,确实很气人。但是像这种墙体剥落造成的安全隐患,需要出钱维修,这种事情是要找开发商的,如果物业去协商反应了,开发商迟迟不给解决,物业也拿开发商没办法。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一般保修期限为5年。如果过了保修期,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动用这部分资金用来维修;如果没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维修费用就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承担。
业主表示“我太难了,花钱请你来办事,反倒还要被你告上法庭。” 追根究底,法律拥有边界,规则的存在也自有其道理。该小区几位业主联名给物业送上“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的锦旗,目的是想让物业认识到问题所在,加紧处理。只是谁也没想到物业会对这几位业主发起法律诉讼。对于物业来说,一方面这事关物业的信誉,另一方面也会在全社会引起一股反物业之风。但是,就物业本身,它们存在履职不力的情况。从7月21日至9月21日,在这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物业并没有针对业主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业主也是被迫无奈才出了送锦旗这个下策。
业主给物业送干啥啥不行锦旗遭起诉,一审被判道歉、赔偿
前段时间家住合肥市滨湖新区四川路上一小区的两名业主被小区的物业公司起诉了,原因是两名业主和其他几名业主将一面写着“干啥啥不行 收钱第一名”的“锦旗”送到了物业公司服务中心,物业公司要求两名业主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50万。
该小区业主吴女士(化名)和方先生(化名)于2020年9月12日曾给物业公司送过一面“锦旗”,上面写着“赠物业 干啥啥不行 收钱第一名 全体业主敬赠”。
物业公司认为,这是恶意锦旗,因此起诉,要求两业主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共同向其赔偿损失50万元。
吴女士称,今年7月21日,小区3栋楼上,一水泥块突然坠落,险些砸到了行人,暴露出了安全隐患。“事发后我发现,坠落的水泥块是我家次卧飘窗的边缘脱落的,太危险了,要是砸到了人后果不堪设想。”
据吴女士介绍,事发的3栋楼还有其他家也出现了类似飘窗边缘的安全隐患。因此,众多业主便签字向物业公司提出了一个方案,建议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1栋至6栋单元门的入口门厅上加装安全防护。
“但一直到9月12日,物业公司还是没有明确答复。”吴女士称,因此,他们决定给小区物业公司送去上述“锦旗”,“锦旗”上的内容主要为了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对此,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联系了施工单位,对这栋楼上的两三户进行维修处理,目前已经修复好。另外,他们也对小区其他楼栋进行了全面排查,已消除了安全隐患。
对于业主要求改造门厅上方的要求,他们也反馈给了开发商,并协助开发商完成改造方案图纸,于9月11日配合开发商人员,前往规划局进行报规手续办理,“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已经竣工交付使用多年,规划手续已经完成,本次规划变更申请不予接受。”
此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庭审当天,双方在庭上展开激辩,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
近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包河区法院经审理作出了一审判决,吴女士、方先生在小区公告栏及物业服务中心处张贴向物业公司致歉声明,如逾期未履行,法院将选择其他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判决主要内容;吴女士、方先生赔偿物业公司公证费用3000元。
对于该结果,吴女士表示,她会上诉。(澎湃新闻、安徽台)
送锦旗确实有的不妥,让懂法的物业公司抓住机会趁机杀鸡儆猴给业主们看。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着。业主的权益受损时该拿物业怎么办?这好像是很多小区都遇到的问题。收取物业费的时候速度相当快,绝不含糊,要求物业处理什么事的时候基本都是龟速。都说小区业主可以联名要求更换物业公司,能成功更换掉的没多少案例。
物业确实有错在先,几个月的时间都不给业主明确的答复,还迟迟没有动作。但物业这属于拖延症,并没有违反法律或者道德,并不至于要被送锦旗,录视频,给对方制造名誉伤害,引发舆论压力,把事情扩大化了,这也会误导不好的社会风气。不过送锦旗又不只是吴女士和方先生两个人送的,要罚也不应该只罚他们两个。
这个物业肯定也是有点这样,不然能让业主送这样的锦旗给他,业主只要有证据,证明这个锦旗上的字,都是有理有据的,那就可以上诉啊,有的物业就是这样,收钱的时候,那动作快得不得了,到了要物业办点什么的时候,就一再拖拉
本来就是有问题才向你物业反映,然而物业自己懒政没有去处理,才导致业主用送锦旗的方法变相投诉。送锦旗投诉没毛病,难不成要拿菜刀堵门才有效?这物业是霸王吗?自己做错了做得不对还不允许别人说啦?虽说我国没有美国那样言论自由程度,但是这样的自由和权利还是有的吧[奸笑][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