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毅再次被判死刑,大快人心!这样的人渣活多一天都是对空气的亵渎。据悉,杨光毅性格孤僻,有点口吃,经常偷女士内衣,有变态的行为。他在路边等着卖完百香果的杨晓燕,将其奸杀后抛尸水池里浸泡。作案过程极其残忍,掐死割喉又用刀刺了双眼。最后带走了晓燕卖百香果所得的32块钱。10多岁的晓燕虽然瘦小,但长得眉清目秀,在家里也是个乖巧的孩子。出事后,其母亲日夜不能寐,只希望坏人能被早日处置。
大快人心
这种手段恶劣的强奸杀人的恶魔如果都不被判死刑,我都不知道还有哪些人该判死刑。看到他实施的那些手段,伤人的具体细节,我都希望能恢复封建时期的酷刑了,车裂都不解气。
百香果女孩,请你放心,那个罪犯要下地狱了!庭审一次次伤了你母亲的心,但这些付出和坚持都得到了结果,那个罪犯要下地狱了,希望你在天堂安心做个快乐天使。
“百香果女孩案”被告杨光毅被改判死刑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对申诉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12月13日,组织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整个再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被害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了宣判。部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七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奸杀十岁的女童,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就足以证明他已不配为人,甚至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于情于法,死刑都是他最终的归宿,也唯有死刑才能让女孩瞑目,还女孩家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