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那么年轻的一小伙,不好好干活却以偷井盖为生。井盖可以当铁卖,一个卖几十甚至几百块,但是偷了井盖,对路过的人和车就特别危险。这就是不仅仅是盗窃公物那么简单,谋财还有可能害命。不过,偷井盖的事层出不穷,难道就没有办法防患于未然吗?
这男子有手有脚四肢健全,干啥不好非要偷!即使卖废品也去光明正大收些纸板瓶子来卖啊,非要偷井盖,还偷了上百个井盖当废品卖?老百姓们“脚底下的安全”谁来负责?你负责得起吗?
路上偷井盖,不仅破坏交通设施,还给行人带来潜在的巨大威胁,可以说性质非常恶劣,男子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但除了罚男子,还有收废品的人应该也要得到处罚,井盖上明显有单位标志,却仍然收取男子的井盖,也相当于是知法犯法,助纣为虐了。
专偷一条路上的井盖,一偷就是100多个卖给邻村收废品的!防不胜防啊!前些天的新闻还历历在目,一个小男孩独自玩耍在路边,掉进了没有井盖的井里身亡。100多个井盖如果不及时填补,得有多少个无辜市民掉进井里!检方最终以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提起公诉,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个人认为还应该追究废品收购站的责任,没有买方市场,哪会这么足的干劲去偷那么沉的铸铁井盖?!
对于偷井盖的就该从严从重的判刑,为了几毛钱的废铁钱,竟然把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对于收购井盖的回收站也应该以销赃罪判刑,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井盖为什么要收,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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