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的细节真的是触目惊心,挖眼、割喉、强奸、抛尸,当所有的恶行被施暴于一个年仅10岁的女孩身上,这样的人间惨剧令人窒息。广西灵山县的杨晓燕是这场悲剧的主角。因为是在售卖百香果途中被残忍杀害,她也被网友称为“百香果女孩”。 其实案情并不复杂。凶手系同村29岁青年杨光毅,两天内归案,因其杀害女童细节残忍恶劣,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 舆论的引爆点在于二审。 凶手不服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依据其自首情节,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一出,舆论哗然。二审改判的依据“自首”是否成立?改判死缓能否服众?是否会带来“恶的示范”?太多的疑问待解……而随着案件发酵,女孩系“见义勇为”父亲遗孤的身份,凶手家属至今没有道歉、赔偿的消息,掺杂着激愤的民意,将“百香果女孩”一案再次推到风口浪尖。
曾经多次骚扰多名女孩,还有偷内衣的不轨行为,用残忍手段杀害百香果女孩,抢走其身上32元,事后还淡定上街买菜,聊天,凶手家属连一句道歉都没有,也没有帮过忙,至今连32元钱都没归还。凶手压根不是自愿自首,而是被家人和外界的压力逼迫自首。就这种自首和凶手家人的态度,有什么资格改判死缓?如果凶手因为自首而没有自首,那就是对死者和家属的不公,更是令社会大众寒心,带来的负面影响估计和韩国素媛案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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