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与医院和保安的矛盾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医院和包工头不但没有及时解决问题,还一味地逃避。事发时更加没有保安巡逻,及时阻止。而事后,医院也没有任何赔偿和歉意,或者抱着商量的态度解决。按医院的说法是,只有法律能让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在走司法程序之前,他们是不会做什么补偿的。
这种无差别攻击必须判死刑,冤有头债有主,要报仇找包工头,随机杀女教师是有多怂?但是家属这事只能怪嫌疑人,就算学校派了安保人员也不可能隔几米一个啊,谁都想不到大学里突然出现一个迁怒于陌生人的杀人犯。
事情是这样的,医院承包出去一些工程,其中有一个维修管道的任务,包工头就喊犯罪嫌疑人亢某来做,在此期间将他安置居住在医院里搭建的活动板房内。后来工程要结束了,板房要拆了,包工头就让亢某搬走,此时亢某产生了抗拒心理,于是工作懈怠了,包工头就说不再请他工作了。他便搬到医院的设备楼里去住,包工头来来回回赶了几次,于是产生矛盾。 犯罪嫌疑人亢某将对包工头的不满发泄在这位大学老师身上,用钢管打杀了她,家属认为医院有很大责任,是他们没有及时解决矛盾。对此,你怎么看?
这真的是飞来横祸,就是这个临时工寻找伺机发泄的对象,就把好好的一个大学老师给杀了!明显这个临时工就是耍赖啊,本来就跟你没有什么合同,只是做一天结一天,现在不让你住了,你一直死赖着不走,住这么久,就觉得理所当然了,做事还不认真,人家不想再请你做事了,就想打击报复,找不到人,还随手抓个人就杀了,心里扭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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