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可大不过法律
虽然能理解村委会的担忧,可是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害怕担心户口增加,会摊薄统征统转后的土地款等收益,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这生孩子上户口交一万公益金,对于那些真正想要钻漏洞空子的人,压根都不是事,相比得到的利益一万算什么。而对于真正的村民生孩子来说,肯定是吃亏的,凭啥要白白交这么些钱,没道理啊!
给孩子上户口要交公益金,从未听说
这从未听说过的公益金是什么?再婚生孩子,要缴纳公益金,真的是想钱想疯了,这种荒唐的土政策从哪里来的,现在都放开二胎政策了,无论是否再婚,也不能让交钱这一说。
这种荒唐不合理不人性化的政策是怎么一直延续下来的?有些人,作为工作人员真的觉得自己的权利很大可以为所欲为吗。说到底,应该做到的是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解决问题,而不是让他们更不方便,用不合理的规定让群众堵心。
“村规民约”?听起来就很荒唐霸道。村里当然可以有大家共同约定遵守的规则,村里应该没有索要钱财的权力吧。
为了村集体的拆迁赔偿利益,就剥夺居民正常的上户口权益,这完全是不合理的,且没有征求过当地居民的同意就私自实行,算是霸王条款了,既是对当地居民的不尊重,也是违背了国家规定与政策。而且这么点费用与拆迁收益相比根本不算什么,无法控制其户口增长,完全是弄巧成拙啊。希望社区干部遇事,都能反映给上级,再一起想对策,不要以居民的正当权利为代价维护利益。
四川男子再婚生子上户口遭遇荒唐“土政策”:先交1万公益金
不久前,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板桥社区小伙儿邓俊喜得贵子,这本是一件喜事,可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却发生了让他糟心的事儿……“社区干部说按照村规民约,像我这种再婚人员给孩子上户口,必须交纳1万元公益金。”
据了解,邓俊第一次婚姻中育有一个女儿,再婚后,在2020年夏天,他又喜得一个孩子,今年7月,他按照此前给女儿上户口的经验,找到村组负责人领取《上户审批表》时,却得知按照该社区的村规民约,像他这样的再婚居民生子后上户口,需缴纳1万元公益金,居民小组负责人才会在《上户审批表》上签字。
记者在当地派出所见到了这张《塘汛街道办事处上户审批表》,上面四栏用于填写姓名等基础信息,下面还有四栏,从上到下分别是村组意见、村居意见、街道意见和派出所意见。
上户口要先缴纳1万元公益金,荒唐村规民约是否合理,该如何应对?
这样的“土政策”显然是不合理的。
村规民约是一种自治章程,是村组对当地农村进行管理的依据,一般情况下,村规民约对村民来说是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但是,它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无限的,它不可以替代法律,更不能与已有的法律相冲突。
在这个事件中,村组的做法已经超过了它应有的权力。户籍办理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属于每个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本案中的村组却想要通过收取公益金的办法来控制户籍人口,这一做法已经损害了村民的个人权益,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因此,它规定的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够用来约束村民。
此外,当村规民约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个人权益时,村民可以向乡镇政府反映情况,由乡镇政府责令其改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