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某和女子无冤无仇,为何编造其与快递小哥有暧昧,还导了一出富婆与快递小哥的邂逅,情节香艳,但却应了那句纯属虚构!不仅有视频,还编造聊天记录,听起来像那么一回事。女子称朋友们都不理她还打电话骂她,众叛亲离自己也抑郁了,索赔12万贵吗?名誉受损,精神受创,郎某是把自己的快乐建设在别人痛苦之上。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女子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这件事能引起这么大反响,带给受害者这么大的负面影响主要是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网络谣言制作成本小,一个掐头去尾的视频,一段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就可以让大众信以为真。二是对谣言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政拘留几日不痛不痒,连基本的公开道歉和赔偿都没有。三是大众普遍抱着吃瓜,看热闹,先入为主的心态,不会认真去考虑判断事情真伪,对受害者有多大的影响。四是很多人为了博眼球,毫无下限,缺乏家教和素养。要想真正遏制这样的类似事件就得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相关平台加大内容审核,和惩罚机制。二是有关部门加大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惩罚力度。三是相关平台和部门加大拒绝网暴和谣言的宣传,普及文明素养。当然最重要的是父母应重视家庭教育,以身作则,不要一味护短。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自己不起诉,公安机关不会主动立案侦查,检察院也不会主动提起公诉,法院更不会主动判决。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被害人可以起诉要求两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包括治疗抑郁症的损失,还可以包括精神抚慰金。 这种造型谣诽谤让别人"社死"的事件,伤人害己,大家怎么看?
本来,偷拍他人取快递的视频就不应该,郎某竟还和朋友一起编造了聊天记录,给视频中取快递的女士虚构了一个女业主与快递小哥暧昧出轨的故事。后来,连视频加“聊天记录”的不实信息在网上广泛传播,对女当事人造成了很大影响。 我觉得这件事中,编造故事的郎某等两人真的是太没有下限了,在他们眼中的猎奇故事,套到视频中真实存在的女士身上,就成了实锤,直接导致女士社会性死亡。就像罗冠军一样,明明自己是被诬陷的无辜的人,却因为公众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导致本人受到无可挽回的伤害,而事件的元凶只会受到有限的惩罚。类似的事情,究竟该如何处理,才能把对受害者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值得思考。
拿这种事情开玩笑?三人成虎的道理难道不懂吗?人家好端端的,没了工作,还被所有人嘲讽,甚至变得抑郁,这一切都是所谓的玩笑造成的。这种事情就是造谣,损害他人名誉,可以直接起诉,让这样的人感受一下这个玩笑开的究竟有多大。父母不加以管教,那就让社会来管教,让法律去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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