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碰瓷?
陕西这个村子的这户村民,家里有个上世纪七十年代建造的138平米的土坯房。但这户村民早已不在此居住,一直在外。后来经过镇政府考察,这间房子由于年久失修,继续存留具有一定风险,于是在2017年将此房纳入腾退拆除之列,但由于联系不到这家人,只能由这家人的二叔在“旧宅基地拆除还耕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了。当然,这种程序是不合规的。后来镇政府于2019年将此房拆除,结果拆除之后这家人出现了,并起诉镇政府强拆。最终法院判决镇政府拆迁程序违规,确属强拆,判镇政府赔偿这户人家6900元,并对他们进行安置。镇政府让他们选地方自己再盖房,他们认为应该给他们安置新房。恕我直言,没看图片的时候,我还觉得这家人有点委屈,看过拆迁前的危房图片后,我反而觉得镇政府有点委屈呢……就他们那“老宅”,也能叫宅子?能给6900真是不少了,还想要新房子,这是搁这碰瓷呢?下图为他们拆除前的老宅↓↓↓
对于违法强拆的一律以正在暴力侵害公民财产罪论处,所以,任何都可以制止这个种违法行为
这种强拆民房的人太可恶了,人家好好的房子,你给他拆了,又不给他把房子安置好,你只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考虑别人生死,把你撤职都算轻的,应该要给他依法处置,给人家高额度的赔偿,这种人就是目中无法,把别人害的没有容身之地,真是打人犯法,不然这种人就应该给他群殴一下
安居才能乐业这,你把人家房子拆了不给人好好安置补尝,补尝不够买新房不愿意就强拆阻止还挨打这道理何从说起?强制剥夺他人财物这本身就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以前城市强拆现在农村也这猖狂!希望国家能好管管强拆问题。堵绝强强拆!这种事压就不会发生了
处罚还是比较到位的,只是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发生,而不是事后通过免职和撤职去进行弥补…有话请好好说,做事前请换位思考一下!不要把老百姓当作小绵羊的同时又当作财狼虎豹。在被媒体曝光前,觉得无所谓,在曝光后又觉得民意舆论过于凶猛难以抵御的做法,是很愚蠢的。想要得民心做官长久就不要做违背良心的事情!
陕西强拆民房涉事镇长被撤职
12月6日,陕西安康汉滨区早阳镇村民房子遭镇政府强拆一事有了新进展,早阳镇镇长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2019年7月,村民胡某家房子被镇政府强拆。2020年9月,法院判镇政府行为违法。12月4日,早阳镇政府回应,判决下达后,镇政府赔偿胡某6900元,但未充分考虑胡某的生活居住需求。
西安东二环华润万家超市顶层3700平方米违建被执法部门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