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真是蔫坏蔫坏的啊,物业哪里来的这么大的权利,这种物业也是没谁了。物业的存在是为了便利业主的生活,为他们服务,这是物业的工作。业主就应该像这样勇敢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这个精钢钻就不要揽这个瓷器活啊!想吃这碗饭,又不付出行动,物业费少给你了吗?反应了一年多不解决,那大家只好请你们走,找有能力的人解决咯,打击报复,不知道小区有摄像头啊?亏得你们还是物业,大牙都要笑掉了,看看出了这事,哪个小区还敢找你们这样的物业!
人菜心眼坏!自己工作不力被辞退,应该从自身找找问题,拿用户的锁眼出什么气,最终还不是得自己赔偿损失。不过这种小肚鸡肠又满肚子坏水的物业和保安早点辞退没毛病!
堵人钥匙孔是违法的。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应受到相应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些物业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实事不干一件老是搞这种歪门邪道,结果把自己送上了犯法的道路,一个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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