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保洁人员闯入异性浴室,该罚,即使是无心也该罚,当然,罚款金额另论,至少能通过罚款长长记性。但是物业说的话不太合适,说保洁大姐看见男领导的身子,这件事比较严重。照这么说,如果保洁大姐看见的是普通男性员工的身子,只罚200就够了?事情已经发生,保洁大姐该受到合理的处罚。但物业公司通过“明码标价”的做法来拍领导的马屁,怕是不小心拍到马腿上了。
问题是,这个物业表示,张大姐撞见了领导洗澡,比较严重。那也就是说,如果撞见了别人可能就不罚了,但撞见领导就得罚款啊?这是什么逻辑?人家就是一时大意进错了而已,难道还能预判到里面的人是谁吗?对这一点挺无语的。
每个企业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都会实施一系列的奖惩制度规定,除了为带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也是以防员工的工作失职。这保洁大姐没有敲门核实男浴室里面是否有人,这是她工作上的失误,但是事情的严重性和处罚金额都没有明确的标准,直接按扣除两千来算,这处罚确实重了。第一:这算是初犯,应该要给予改正的机会;第二:占月工资过半,一个月才3400元,直接扣两千已经占了一半多,这不合理。
意思是说因为里面洗澡的是领导,所以要从重处罚,如果不是领导,处罚就会轻点。那这不是公然搞人身歧视吗?你是领导也是在工作中有更重要的位置,但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和大家平等的关系吗?这公司的三观有问题,很容易引起员工和领导的隔阂。
不能怨人,在这个物业公司当保洁应该也不是短时间的事情了。而且公司规章制度里面写着,如果违反了公司规定的,或者被投诉而情节严重的,公司可以视情况处罚或开除。而张姐很明显留下来继续做,那就得接受公司的惩罚。2000块钱不多不少,但是这也买教训。人家在洗澡怎么不敲门呢?
咋觉得这事不是罚款的问题呢?保洁员张大姐误入男浴室撞见领导,因此被罚2000元。 撞见领导被罚款,撞见其他人会不会被暴打或者法庭见呢?或许大家认为是张大姐没敲门而已,犯不着处罚这么重。在公司做保洁员工作,必须考虑工作内容,是否称职,浴室这种地方,张大姐在没有敲门就进去,已经不适合这份工作。这并不是不想为张大姐开脱,这次是领导,保不准下次又撞到谁,完全打乱了整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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