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手段的确不合适,但是肯定会取到很好的效果的,因为很多人会有很大的顾虑的,这脸都丢尽了,总得来说治标不治本,这一区域好了,人家去其他地方,所以说很大打击到。
卖淫嫖娼人员一律通报单位社区和家庭成员?官方回应:只是“特殊手段”,已取得良好效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卖淫嫖娼将处于5-10日拘留,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张贴这通告也是告诉不懂法的以普法,懂法的以警示。那些说不合理的网友是已经在卖淫嫖娼的路上还是正打算干此勾当,身正不怕影子斜,怕啥通报到单位和家人?助长歪风邪气的刽子手就是你们这些人!
我觉得这做法没毛病,你自己都不要脸了?还怕家里人知道吗? 卖淫嫖娼的时候怎么没有想过自己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呢?因为很多人还存在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被发现,或者就算被发现了也没事。违法犯罪就做好社会性死亡的准备吧!
很多人外出卖淫嫖娼,家里人并不知情,那么万一卖淫嫖娼的时候感染了性病传染给另一半,这另一半得多绝望。如果证实了确实有卖淫嫖娼行为,那么将这一违法事实通报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社区和家庭成员的话,我觉得是个很不错的做法,有两个好处,一是不管是谁都要面子,卖淫嫖娼这件事被单位、社区和家庭成员等人知道的话,也就相当于家里家外经常接触的人都知道了,但凡是要点面子的人都会想办法控制住自己,不再出去卖淫嫖娼。二是就算最后还是没控制住自己,万一感染了性病,最起码另一半知道了这件事之后,会减少病的传染。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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