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杠铃,水桶,这几样东西从高处抛下来都是杀伤力极大的。还好只是砸到两辆车,没有人员伤亡。因为生活不如意,心情不好就高空掷物,这样的男子实在有些可怕。这3次就判了三年。有人说判太重了,毕竟没有人受伤。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看到这个新闻,气的想骂人。装了水的水桶、杠铃、花盆....把这些东西故意扔下楼,高空坠物,不是为了想要宣泄生活的不如意的吧,而是想要看看能不能砸死个人吧!!我只能说这个人要么就是脑子有病、要么就是恶毒至极!也难怪他的工作会不如意[愤怒][愤怒][愤怒]。
工作不顺心,就把花盆,杠铃和水桶抛下楼,这男子有很严重的暴力倾向。即使出狱以后,也对社会和周围人危害性极大。高空抛物造成的伤亡数不胜数,从重判刑固然可以震慑那些违法分子。但高空抛物现象也存在取证难,调查难的情况,让许多受害者申诉困难。如果能采取措施加大对高空抛物的预防,防患于未然就更好了比如装摄像头,对于举报高空抛物进行丰厚的奖励等。
水桶、杠铃、花盆,这完全就是奔着害人去的,没存好心!工作不顺心多的是方法排解,高空抛物是怎么回事?三次三年,罚得好,蒋某自食恶果,自作自受,让他在牢里反省吧!在去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所以别再对高空抛物不以为然,如果对他人的安危视而不见,那么法律法规也不会对肇事者手软!
这个人真的是很有毛病了,水桶,杠铃都往下抛,也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些啥。觉得判三年还有点轻了,毁了人家的车,并且给整个小区都造成了这种恐慌的心理,这样的人真的是很坏了。高空抛物是一个不能从侥幸心理的事情,一定不能干,后果太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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