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2月12日,清朝的最后一位皇帝爱新觉罗·溥仪颁布了《清帝退位诏书》,宣布赞成共和国体制。同一时间,南京的临时政府也颁布了《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和《优待皇室条件》,这其中明确规定了“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这400万两或者之后的400万元是否够溥仪开支呢?他们有多少购买力呢?
民国初年的货币是什么?先来说说当时的货币。民国初年,由于受辛亥革命的影响,中国的金融市场、货币制度及货币流通等一时呈现出十分混乱的局面,当时流通的银元就有十几种。
北洋政府为了统一货币,颁布了《国币条例》十三条,开始实行银本位的货币制度。《国币条例》中规定:"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价格之单位,定名为圆",确定以银元为中华民国的货币 。
按照这一规定,中华民国于1914年12月和1915年2月, 先后铸造了一批银币。由于这些银币币面刻着袁世凯的头像,被称为"袁头币"或"袁大头"。而北洋政府答应给溥仪的400万元,就是基于这一货币单位。
400万元是怎样一笔巨款?作为清朝的末代皇帝,一年开支400万两,虽然与慈禧不能相比(据说为了给慈禧过生日,大小开支总共有一千万两白银,给她建造颐和园花了三千万白银慈禧下葬花了一亿两白银,而其死后下葬的陪葬品和葬礼更是花了一亿两白银),但这笔钱在当时并不是一笔小数字。
我们拿野史鲁迅先生买房的事做个参照。根据《鲁迅日记》记载,鲁迅一个月的收入大概是350块大洋,这是当时一个普通的大学教授的正常收入水平。
20世纪前期,一般工人的月工资为5-10块大洋,北平的平均月工资大概是15块大洋,在北平吃一顿涮羊肉大概是1块大洋。按1919年的购买力,鲁迅购买一所三进的大四合院,一共花了3675个大洋,这是鲁迅一年的收入总和,而北洋政府给溥仪的400万元,则可以购买1088座这种大四合院。
后来鲁迅因为与弟弟的矛盾,搬离了该四合院改租房,其租赁的三室房,一个月8元。后来再在阜内三条购买一套四合院,价格为1000元。
19世纪二三十年代,北平市民的最低生活标准是2到3块大洋每月,2019年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200元,简单换算,北洋政府给溥仪的400万元,可以换算成现在的十位数,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亿”元了。
当然,这些钱并不属于溥仪一个人的开支,是整个皇室成员的用度开支,所以溥仪在经济上可以衣食无忧,但并不是可以随意挥霍。
溥仪为何不用400万元组建军队?也许有人会疑惑,拿着这么大笔费用,北洋政府不担心溥仪建立军队,实行复辟吗?那大家估计小瞧了军队的开支了。有人用“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来形容打仗很费钱。一支军队需要人、武器装备、军饷和驻扎营房等等。
首先一个普通士兵的军饷大概在10块大洋每月,一支军队少则千人,多则几十万,400万真要建立军队,估计也只够养一支小队伍。
接着是武器装备,飞机、大炮价格自然昂贵,就是最低配置的步枪,上千条也得上万大洋。最后是粮食,战乱时期,谁都想吃饱,粮食是稳定军心的必需品。
所以,即使是组建一支4000人的队伍,光粮食一个月就要花十多万大洋。加上战争日期,物价猛涨,想要养活一支军队,尤其还是要打赢北洋政府的军队,400万元简直九牛一毛。何况,退位的皇帝,北洋政府自然会派人严加保护或看守,哪里有机会花钱组建军队。
所以,北洋政府也算人才辈出,给溥仪400万元的年度开支,虽然数额巨大,自然也是经过精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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