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的话只能走法律程序
说到底,这个并不是刑事案件,女孩是自己选择的自杀。所以这事如果不接受赔偿,也只能走法律诉讼程序,不过女孩用生命也要报复他的目的基本达到了。副院长已经免职了,社会舆论对他的影响也不小,至于家庭会不会因此离婚还不好说,基本可以说已经身败名裂了。
不接受的话只能走法律程序
说到底,这个并不是刑事案件,女孩是自己选择的自杀。所以这事如果不接受赔偿,也只能走法律诉讼程序,不过女孩用生命也要报复他的目的基本达到了。副院长已经免职了,社会舆论对他的影响也不小,至于家庭会不会因此离婚还不好说,基本可以说已经身败名裂了。
自杀护士家属不接受32万赔偿 卫健委:只搭建平台 不清楚双方谈的内容
11月17日,安徽郎溪在副院长家顶楼自杀女护士的父亲邓先生告诉新京报我们视频 ,此前调解会上,陈某律师提出支付32万元,但不允许其对外发声,“总共调解了7次”。郎溪县卫健委主任回应,事发后多次牵线搭建平台供双方协商,并不清楚双方具体谈的赔偿金额和条件。
涉事副院长提出32万赔偿 女护士家人:不要钱,要给女儿讨回公道
17日中午,邓琳琳父亲邓福兵告诉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日前,郎溪人民医院涉事副院长陈某委托律师、医院领导以及卫健委找他谈了很多次赔偿事宜,提出赔偿32万用于邓琳琳的丧葬费及其父亲养老费、精神损失费等,但他和妻子都没有同意,“我不要这个钱,我想给我女儿讨回公道。”邓福兵表示,自己和妻子不想要赔偿,只希望能够严查对方所作所为。“她妈妈现在就讲,我们将来吃不上饭,讨饭也好,打工也好,一定要给我女儿报仇。”
就邓琳琳死亡一事,郎溪县卫健委16日通报称,经县公安机关连夜开展现场勘察、调查走访,排除刑事案件。对此,邓福兵今天告诉记者,他昨天已经正式报案,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警方还未给他消息。
此前报道显示:
1、女护士26岁,在副院长家顶楼死亡,双腿跪地,脖子吊在绳上,警方判断是自杀。
2、警方恢复的短信显示:副院长已婚,女护士曾为他堕胎。
3、网传女护士家人找到女儿的一份遗书,遗书中称“世上要是有后悔药,我这辈子都不想认识他,他就是个快子手(应为刽子手——编辑注)”,同时,也有“我已经很努力了,发病了我真的控制自己”的表述。
4、自杀女护士父亲发声:女儿被骗做情人,患有抑郁症,自杀前2天被副院长及其夫人毒打。
自杀护士家属不接受32万赔偿 卫健委:只搭建平台 不清楚双方谈的内容
11月17日,安徽郎溪在副院长家顶楼自杀女护士的父亲邓先生告诉新京报我们视频 ,此前调解会上,陈某律师提出支付32万元,但不允许其对外发声,“总共调解了7次”。郎溪县卫健委主任回应,事发后多次牵线搭建平台供双方协商,并不清楚双方具体谈的赔偿金额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