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刑事政策,结合本案的情节,大概率死刑立即执行,回到本案来看,具体分析如下: 本案几乎把最高院认为应当从严处罚的情形全都占了个遍: 1.在同一个村里实施灭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村民的安全感。 2.虽然不知是何矛盾,甚至根本没有矛盾(村民说),未查清之前也不做猜测,但绝对不可能一家人老老少少全都和嫌疑人有矛盾吧吧?再说这种寻仇行为本身也可以认定为犯罪动机卑劣。 3.以灭门的方式复仇,手段残忍。 4.造成多人死亡,属于后果特别严重。 5.杀害了儿童,属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 6.作案后逃逸,没有自首,目前也看不出什么立功表现,属于没有法定或酌定从轻的情节。 所有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本案全都占了。
孙某飞杀害6人后潜逃,被抱走的8岁女孩和他没有找到,但车子已在黄河边被发现。假若女孩还活着,他走路带着女孩是不是更容易暴露行踪?所以会不会女孩已经遇害,而且有可能是抛尸黄河。孙某飞在逃村里人心惶惶,但目前大批警力在村里站岗值班,稳定民心同时,不忘对孙某飞的追捕。
想起了曾春亮杀人案,也是差不多的场景。嫌犯肯定会被找到,只是早晚的问题。只是嫌犯未落网之前,确实怕嫌犯闯进自己家里,肯定不敢外出。河南原阳,几乎都是平原,没深山避身,自然也没什么野果充腹。嫌犯究竟是能藏在哪里?又是怎么维持生命的?
这件事多少会影响到村子里的人, 他们议论纷纷,担心害怕报复,村民夜里不敢外出,也是出于安全考虑,嫌疑人没找到,大家都是担心的,什么时候找到嫌疑人,才算真正让大家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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