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
不管时代怎么发展,消费水平如何上涨,经济收入增长多少,能判刑的必然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在短期内无论世界怎么发展变化,都是普通人消费不起的。如果觉得不合适,建议先杜绝吃霸王餐。
都是虚荣心在作怪,有多大的脚穿多大的鞋,没钱装什么逼,最后害惨的还是自己的父母,这事一出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个伪公主。吃霸王餐的事也不少见,一个女孩子虚荣到了什么程度,才会作成这样,在生日派对狂喷百瓶香槟,事后拒绝买单。就该判刑最好是立即执行。
合适!
不管时代怎么发展,消费水平如何上涨,经济收入增长多少,能判刑的必然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在短期内无论世界怎么发展变化,都是普通人消费不起的。如果觉得不合适,建议先杜绝吃霸王餐。
狂喷百瓶香槟不付账,以诈骗罪判缓刑合不合适?
近日,一则“女子生日趴狂喷百瓶香槟没钱付账,父亲用打工钱替其赔偿”的新闻广受关注。案件中20岁出头的石某于5月20日请朋友在KTV里举办生日派对,享用完高档洋酒后,又将上百瓶香槟喷洒在包厢内,共消费约12万元,事后却拒绝支付费用,吃起了霸王餐。最终,石某的父亲用打工的辛苦钱,退赔了涉案KTV当晚酒水的成本损失4万多元,石某则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这些年来,因吃霸王餐走上司法程序的案件并不少见,但处理各有不同。有的被认定为民事欺诈,有的被判定为寻衅滋事,也有的如本案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这类案件涉及消费的数额巨大,加上犯罪数额是侵犯财产犯罪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因而如何计算犯罪数额十分重要。根据法院判决,石某诈骗的是KTV里酒水的成本价,这里的成本价应该包含了酒水的附加价值,如运输、储存成本。但很可能把KTV的管理成本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等排除在外了。这种逻辑似乎是把石某的行为类同于盗窃了,即类似于当晚有人盗窃了该KTV的这些酒水。但诈骗和盗窃这两个罪对于犯罪数额的要求并不相同,针对同样价值的财物,诈骗罪处罚明显要轻,所以,这样认定成本价遂有“偏袒”被告人之嫌。 不过,这类案件就低确定犯罪数额的思路也反映出,将数额作为财产犯罪的主要定罪量刑依据,虽然具有便于统一适用的优点,但也有明显不足。首先,数额即使有幅度范围,但也是比较固定的,缺乏灵活性,可能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发生抵触。其次,由于法的稳定性特征,财产犯罪的数额依据不能轻易改变,也就无法跟上时代发展、物价上涨和人均收入增长的变化,也难以适应不同地域因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地区差异,最终可能引起法律适用的不公。 所以,就目前社会发展现状,处罚财产犯罪不能走入“唯数额论”的误区,应当在重视被侵犯财产价值的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其他情节,综合评价犯罪行为和犯罪人的整体危害性,真正做到罚当其罪。
倒也没什么不合适的,只是最后最可怜的是这个女孩的父亲。养了这样一个女儿…名媛这个词真的被破坏的不轻呀,这样一群假名媛又是拼夕夕、又是吃霸王餐的。这只是一群虚荣心作祟的女人罢了,不配叫名媛…
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没有公主命却有公主病是挺悲哀的,自己花钱享受,甚至没钱也去享受,最终买单的却是辛苦劳作的父亲。判刑对于她来说也挺好的,最起码让她知道虚荣心太强做错了事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有些事就算事后有人替她善后她也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算是盗窃的话罪责要重一点,文章内对于女孩的量刑是以欺诈为标准。这也不算是法外施恩。她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她这种做法真的是不可取。父母拿辛苦打工的钱给你还酒钱,你的良心不会痛吗?希望你在监狱里能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出来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