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万买豪宅,结果是普通小区一样谁不气愤?绿化面积不足,停车场漏水,各种问题出现。如果不是业主一起反映,开发商能进行整改吗?买房还是要看到实物,去现场检测一番。只听描述只看图纸就把钱给别人了?心也挺大。况且这种先集资再发房的,比已建成的房子便宜不了多少,至少看得见,放心。
近日,周海媚接受采访,在采访中被问道关于住豪宅问题,周海媚否认住上亿豪宅,表示:这个谣言很荒唐,我住的那个小区不可能是上亿豪宅。这是我个人的选择,个人的生活,你管得着吗?不得不说周海媚十分刚了。
县长弟弟回应网传县长豪宅:该建筑是我的老宅,不是“县长豪宅”,和哥哥无关。
近日有网友爆料,吴秀波将位于美国南加州圣玛利诺的豪宅降价求售,吴秀波夫妇2015年5月以550万美元买下这套豪宅,本月初,吴秀波将此套豪宅挂牌588万美元出售,但20日又下调10%现在挂528万美元卖。看来吴秀波急需资金,急于出售豪宅套现。
可能只有房屋面积和房价满足豪宅标准。买房时一定要将宣传图,沙盘相片或相关房屋描述资料留存好。当交房发现与开发商描述不符时好作为证据维权。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开发商所作承诺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为达成和约内容的部分,理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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