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一开始借钱是看着闺蜜的面子上,可是40万还了10万后面没下文了。于是在朋友圈谩骂闺蜜勾结前夫骗她的钱,还赖账。于是咒骂他们会有报应的,被要求索赔1000元还得清朋友圈。自己钱没拿到,反而还得为此买单,亏吗?如果他们没有还钱可以起诉,如果闺蜜和前夫是分开的,且不是共同借钱,那么闺蜜也不用负任何左右。
从法律角度来说她该赔钱,借钱的是闺蜜前夫,并不是闺蜜,所以闺蜜在借贷这个问题上没有责任(除非闺蜜当了连带保证人)。而且即便是借钱人,也不能在朋友圈谩骂。但如果从人情角度考虑,当初借钱应该也是看到闺蜜的面子上,现在拖着不还,她对闺蜜有怨言也是人之常情。还是那句话,亲兄弟明算账,越是关系好的朋友,越不要牵扯上金钱。
所谓“圈”就是在一个共享的范围内发表言论,自然是公开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矛盾要用合理的方式发泄,像这种朋友圈公开骂人的行为,如果对方要追究,真是一告一个准。所以做事之前想好后果,千万不要冲动行事。
朋友圈骂人被判赔1000元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仅仅赔钱还要向对方道歉消除影响,朋友圈也不能随便发啊。
周倩(化名)与田菲(化名)曾是好朋友,周倩的前夫还是田菲的校友,但在2016年,周倩的前夫向田菲借款40万元,仅还了10万元后就没了音信。这笔欠款导致两人反目,田菲将周倩及其前夫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诉讼期间,田菲撤回了对周倩的起诉,并与其前夫达成调解,但对方仍未在约定时间清偿。 于是,田菲开始通过朋友圈哭诉,称周倩“是个骗子”、“垃圾”、“利用大家的信任勾结前夫骗了我那么多钱”。在与两人的共同朋友私聊时,田菲更是用了“阴毒、缺德、早晚遭报应”等词语。据此,周倩将田菲起诉至法院,要求田菲在朋友圈公开致歉并赔偿损失。田菲认为她发布的内容“只向朋友圈里的部分同学分组可见,提醒身边朋友不再上当,不是针对社会公众”,辩称其所发布的内容影响范围很小。 经审理,法院认为,在周倩前夫未按期还款后,田菲本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借款问题,但她却通过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等方式发布了借款相关内容。虽然陈述了借款情况,但也多次使用了对周倩的人身攻击性文字,客观上导致周倩的人格受到贬损,社会评价降低。综合全案情况,法院判决田菲应连续七日在其微信朋友圈刊登向周倩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周倩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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