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2013年,王居林以当地修建无人机观测站占其承包海域为由要求串海补偿,扩大海域使用范围,开始找人巡海看滩,采用威胁警告,割网毁笼、殴打辱骂、追逐拦截、扣船罚款、强迫交易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而2000多名村民却在签署的请愿书中提到,“说王居林是黑社会我们十分不理解,他从没和我们有过冲突,更没有欺负我们,都没骂过人”,“修建的白沙湾渔港让我们方便了不少,从来没有强买强卖”。那王居林的这些违法行为到底都是对谁干的呢?村民说的是真的吗?按理说这种地头蛇应该贼遭人恨,咋还有人给他情愿呢?
黑恶势力对社会发展危害不可小视,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全和个人安全。国家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未来将继续加大力度,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肃清环境。
辽宁企业家王居林因涉黑强制交易罪被判刑,但是有两千多名村民却联名上书称其从未欺压民众,更没有强买强卖,反而其修建的白沙湾渔港方便了诸多村民。判刑涉及的人和单位很多,如果单纯想冤枉一个人也是不容易的,可村民的反应又让人觉得王居林是被冤枉的。你怎么看?
根据判决书,王儒林于2013年6月5日开始控制白沙湾海域后,强迫渔民在所谓的承包海域内捕捞、交易刀蛤、海螺,然后高价出售。仅剃须刀蛤蜊的销售额就达到5000多万元,他从中非法获利2000多万元。 此外,检察官还指控王儒林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成员追捕渔民。崔德海在一次追逐中还向船上扔了船上的瓶子。许多渔民被该组织的成员赶走了。 法院认为,王儒林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清晰,分工明确。王儒林负责该犯罪组织的人事管理、职责分工、利益分配和策划等工作。 该组织以观滩为名,欺压过往渔民,采取威胁、威胁、割网破坏网箱、殴打虐待、追逐拦截甚至扣押船舶、收取高额保证金等手段,阻止渔民在所谓的承包海域捕鱼。该组织控制着贵州镇白沙湾的蛤蜊、海螺贸易,攫取了巨大的非法利益。 法院认为,该组织的领导和骨干成员基本稳定,联系密切,有一批相对稳定的参与者。它是一个长期在一定地区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稳定组织。王儒林应被认定为组织和领导者,其他成员应被认定为积极参与者和一般参与者。 2020年9月19日,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判处王儒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产罪、诈骗罪,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2000多名村民在请愿书上签名说他们没有受到欺凌 对于王某的判决,当地村民觉得不可思议,2000多名村民在请愿书上签名,解释了检方指控的内容。 根据请愿书,王儒林为黔镇做了很多好事,从未见过王儒林打架打骂他人。 对于王儒林在白沙湾海域强行买卖,村民们说:
这根本就是两回事。涉黑并不影响他与村民的关系,而与村民的良好关系也不影响他涉黑。就像我们当地一个黑社会头目一样,在外贩毒杀人,挑事打架无恶不作。只要听到他的名号,外面的人都要震一震。但他对家人,对村民都很友好。给家人介绍工作,给村民捐钱等好事他也经常做。前几年被抓了,大家也一点都不惊讶,因为对他外面的事也早有耳闻。希望村民还是理智看待这件事,重情义固然是好事,但不能成为逃脱法律的资本。你们能做的应该是尽量劝其好好改造,真心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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