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法视频吗?不能你说人家先动手,那就是人家先动手的,你得拿出证据来。扬州那个18年暴力强拆,还殴打房主,最后被房主开车撞死两个人的事件,一开始人家也说合理合法,可最后结果是每户追加补偿70万,暴力强拆事件中的一些责任人受到各种处罚!所以,得拿出证据来,不能你说黑白那就是黑白!退一万步讲,就算人家先动手,你们这样当街三人打一人,拳打脚踢,对着脸、头、腰这样狠踢猛踹,你这是要人家命呀!最轻的,这也绝对故意伤害罪。昨天一个新闻,一个醉鬼无故打了路人一巴掌,路人还击一拳竟然被判定故意伤害罪,面临高额赔偿和判刑。如果按照这个认定,这三个人这样猛踹狠踢商贩头部、脸部、腰部,就是故意杀人罪呀!就这样开除了事?就这样拘留十三日了结?太轻了!
视频里大妈说的应该不是“他是人”,而是对城管说的南京话“哈是人啊”?就是在质问城管殴打别人“还是不是人”。 法律上没有任何人可以打任何人,城管只能执法,公民不听可以报警,但无权打人。大家都懂的道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城管就是不懂。
对于拒不配合的商贩,肯定会有相关的处理办法。用暴力驱赶,且动作狠辣,真是辱没了大家对城管的印象。做事如此冲动的人在任何岗位上怕都做不了太久,也不会有所成就。当然对于商贩吴某的惩罚,感觉还是太轻了,就是批评教育而已,不伤不痛的,至少也应该罚款,起点警醒作用。
对于3名城管当街围殴摊贩的处罚,分别处以13日拘留,罚款600块,至于其他事宜并未看到有处理,比如摊贩被罚款多少,被打的摊贩有没有去医院检查,医疗费用谁负责等。 在摊贩违反规定时,理应接受处罚,但是,在摊贩不接受的情况下,城管围殴摊贩,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也就是在不具备攻击性的情况下继续施暴,明显不妥,是否涉及到故意伤人?如果是故意伤人成立,这处罚结果是否过请? 作为摊贩也要吸取教训,按规定出摊,保持整洁卫生和谐。
江苏这三名城管,在巡查时发现一名流动货车摊主违规占道售卖苹果。城管对其进行了劝导制止,但摊主拒不配合,双方由口角导致大打出手。 城管人多,摊主不敌,于是造成了三名城管围殴一名摊主的局面。在周围群众的劝阻下,幸好并未对摊主造成更大的伤害。 此事一经网络传播,将原本就受人诟病的城管暴力执法,再一次推上风口浪尖。 但这次当地的反应是很迅速的,昨日事发当晚,当地通报,已经将涉事的三名城管协管员(也就是临时工)解聘。公安机关也对三人做出了各自行拘13日,并处以6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也对摊贩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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