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跳楼也是当时气愤之下做的一个冲动的举动,没想到却要赔上自己的后半生作为代价。而且感情不顺吵架就打啊、割腕啊、自杀等,这本身也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感情谈到这么惊心动魄的地步,太过偏激了。一次次拿生命去做要挟,何必呢!
遭朱某彬和吕某拖曳上楼,本身就是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吧。卢某奥非法拿取受害者手机,导致受害者后面取回手机与朱某彬等人相遇,造成后面一系列的事情,卢某奥是导火索。而朱某敏踢打受害者,导致受害者尊严,心理和身体都受到伤害,不堪侮辱跳楼,这不是原因吗?还有宾馆人员应该对这几位的拖曳施暴应该有所知晓,居然不报警,也是纵容他人犯罪。
这明显是刑事案件,没有任何人可以殴打拖拽他人的权利,强行带上楼,限制人身自由,只能从楼上跳下逃脱,对于警方这肯定是要立案的,而且要严厉惩罚。
从4楼跳下前,林寒曾遭其男友的2个男性朋友拖拽上楼,随后遭男友掌掴、辱骂。如果有这个情节,警方为什么不立案? 这事一定不是简单的谈谈,不然一个成年人不可能失去理智跳楼,四楼是会死人的,我想,有没有可能是男子因为生气,对女子提出什么很过分的要求,女子不从才有这样过激的行为以求自保,拿玻璃片割手腕都不让走,结果就跳楼了,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大家自己想去吧。
李某和男友朱某吵架的原因是各自和朋友外出娱乐玩耍,之后才有矛盾。这算不算各玩各的?但是李某的闺蜜也真是坑,虽然目的是希望两人和好,但是不应该把闺蜜的手机拿去给朱某。朱某的朋友把李某连拖带拽把她弄上楼,与朱某和解,这个有违背当事人意愿,这都不予立案?李某在被男友朱某辱骂,殴打后选择从4楼跳下,是她觉得对方那么多人能控制自己,又不愿意还手机,又不能出去。只是这一跳,以后都需要终身护理了。
警方:两男子拖拽女子为劝其到房间与男友和好 女子跳楼前遭男友责骂掌掴 2019年8月14日7时许,一名20岁的女子从曲靖沾益某宾馆4楼跳下,全身20余处损伤,事发前,女孩在宾馆楼梯间被两名男子拖拽上楼。据该女子的姐姐李女士称,事发前一晚,妹妹与其男友发生争吵,并被其男友拿走手机,次日,妹妹到事发宾馆找其男友取回手机时,在楼梯间被两名男子强行拖拽上楼。在宾馆房间内,其妹妹与其男友争吵激烈,曾试图用玻璃片自残的方式威胁其男友让她拿手机离开未果,且受到其男友辱骂、掌掴,随后从4楼跳下。 据曲靖市公安局通报,2019年8月14日8时16分,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西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从某宾馆四楼跳下受伤。沾益分局西平派出所、刑侦大队于8时20分许赶到现场开展调查。沾益分局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视频资料、走访调查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2019年8月30日,该女子(李某池,20岁)亲属向沾益分局提出复议申请,沾益分局经复议,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随后,李某池亲属向曲靖市公安局提出复核申请。 曲靖警方于2019年10月28日再次通报称,经查,2019年8月13日晚,李某池(女,20岁)与男友朱某敏(男,21岁)在各自与朋友外出娱乐饮酒期间发生争吵。8月14日凌晨5时7分许,李某池与朋友卢某奥(女,20岁)回到沾益卢某奥入住的某宾馆,李某池不愿上楼,为劝李某池与朱某敏和好,卢某奥拿着李某池手机到宾馆406房间找正在上网的朱某敏,李某池独自离开。 当天6时33分许,李某池来到宾馆找卢某奥取回手机下楼时,在楼梯间与外出寻找李某池返回的朱某敏、朱某彬(男,22岁,系卢某奥男友)、吕某(男,19岁,系4人朋友)相遇,朱某敏先行回到房间。为让李某池回到房间与朱某敏和好,朱某彬、吕某在楼梯间对李某池边劝边拉,朱某彬还拿了李某池的手机。6时44分许,三人进入房间后,朱某敏责骂李某池,李某池向朱某彬索要手机时,摔破玻璃杯,拿起玻璃碎片准备划手腕,朱某彬遂将手机还给李某池,朱某敏上前打了李某池一耳光,伸脚踢向李某池时被朱某彬拦住。7时12分40秒,朱某彬将朱某敏拉出房间劝解,趴在床上哭泣的李某池突然起身从406房间窗口跳下,7时12分50秒,卢某奥与吕某冲出房间说李某池跳楼,朱某敏等4人赶到楼下将其送医院抢救。 曲靖警方认为:朱某彬、吕某在宾馆楼梯间对李某池的劝说、推拉行为,其目的是劝说李某池到房间与朱某敏和好,没有实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观故意,不属于刑法上的不法行为;在房间内,朱某敏对李某池责骂、打耳光及朱某彬等人的行为与李某池跳楼致伤的结果没有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关系,对沾益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决定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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