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每个人一个公道
怀疑分居的妻子有外遇,就指示保镖三番五次打上门,明显就是本人也不想过了,也想离婚了。但是总要挑个刺弄个错处给妻子按上,这样才能显得自己是受害者,站在道德制高点,或者是压根不想分夫妻财产,所以要给妻子安上一个罪名。结果没想到就算这样人家也没屈打成招,最后被逼无奈之下才动了手,做错事的人才要受到惩罚,正义从不会缺席。
判的好!我们很开心的看到在我国的司法实践过程当中,法理和情理都得到了很好的兼顾。法律绝不能够成为僵硬的法条,从一开始昆山龙哥的反杀案,再到前段时间的辱母案件,法律不仅关照了舆情,同时也考虑到了正当防卫的困难,这样的判断,我给个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在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其只能自我防卫,不可能一直被他人这样殴打,最终法院这样的判决是有道理的,也是利用充分的证据才能这样判决,公平正义。
这件事情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会认为朱某某属于正当防卫,但毕竟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所以在警方认真调查取证之后,判定朱某某为正当防卫,做人还是不要太过分,就像沈某那样,因为怀疑妻子跟别人有染,就各种乱来,简直就是仗势欺人,好在法律是公平的,沈某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
判得漂亮!
一个人疑心病重也就算了,还要雇保镖打手多次寻衅滋事,骚扰殴打岳父、妻子,甚至绑架殴打他人强制其承认与妻子有染。一个人自甘堕落,凭借好身手受雇寻衅滋事,恶意殴打他人,最终被无意反杀。这次我为法官叫好!真的不是谁弱谁有理,谁死谁有理,这个判决很符合实际情况且顺应民心!就应该给那些不讲理欺负人的人一点教训。
最近大快人心的事莫过于正当防卫的案件,几乎受害方都能拿起法律武器正当防卫,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目前关于正当防卫在量刑上,对正当防卫方加以保护,不再是轻伤负重伤的说法,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做一个守法公民,一旦有恶人上门,对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正当防卫自动生效,看谁还敢没事找事。
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男子指使保镖上门滋事被其岳父反杀,法院这么判
关于“反杀”的案件报道过多次,这起案件也同样一度陷入胶着,更令人唏嘘的是案件中发生冲突的双方居然还是一家人!
2019年6月,上海宝山区检察院相继受理了两起案件。但巧合的是,寻衅滋事案的被害人,竟然成为另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经查,第一起寻衅滋事案发生在2019年3月18日。嫌疑人沈某因怀疑分居的妻子朱女士与他人有染,纠集长期雇佣的保镖王某某等十余人前往岳父朱某某家中,对朱女士与朱某某实施殴打,致二人轻微伤。次日,其又带人在朱某某家门口及两辆轿车上喷涂侮辱性语句,造成物损价值两万余元。
十天后,朱某某在小区楼道门口遭遇王某某(沈某雇佣的保镖,参与了第一起寻衅滋事案并起重要作用)蒙面守候伏击。在被重击数拳后,朱某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弹簧刀捅刺王某某左侧胸部。王某某自行离开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由此产生了第二起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朱某某的行为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如果是故意伤害,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检察官层层取证后,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为了查明真相,检察官禹艳辉先后4次询问朱女士、朱某某二人,调取朱女士一家13次报警记录等证据,证实沈某等人长期对朱女士一家有滋扰行为。
其次,通过梳理手机几十万条电子数据,证实沈某所纠集的王某某等十余人均系职业保镖、健身教练或体院学生,多为散打或拳击运动员。和年过六旬、患有心脏疾病的朱某某相比,二者差距悬殊。
第三,宝山区检察院对视频进行声像技术放大、清晰化处理,从而发现朱某某直至被打第三拳后,向王某某挥刀戳刺时,仍一直处于弯腰状态,不可能瞄准对方要害部位。此后,王某某连续两脚将朱某某踹飞后才离开。
最后,禹艳辉调取朱某某当天的报警材料,证实其案发后立即电话报警,并向警察提交涉案刀具。通过补充侦查了解到,朱某某在长期遭受严重暴力威胁,当日被打断九根肋骨的情况下,为对抗极端暴力行为,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随意捅刺一刀,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最终,原本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刑罚的朱某某,终被洗去嫌疑,获得自由。
在办理寻衅滋事罪的过程中,禹艳辉发现沈某等人还曾先后两次将被害人滕某强行带走拘禁,逼迫其承认与朱女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同时具有殴打情节。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三名被告人最终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同时提起公诉,并认罪伏法。
至于死者王某某,最终由两起案件的引发者沈某自愿补偿王某某家属钱款,矛盾得到化解。一条人命、两起刑案、三个罪名、四名犯罪嫌疑人最终得到依法处理。无辜者不被蒙冤,作恶者终受严惩!